编辑导读:生活中广告随处可见。除了线下铺设,互联网上的广告显然流量更大,受众更广。自互联网诞生以来,互联网广告的演变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本文作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一个ToC产品可以脱离互联网广告而生存,而且由于过去几十年的互联网都是以ToC为主导,广告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领域也越来越成熟。
互联网广告领域有许多复杂的因素。
要素如此之多,不经过系统梳理,几乎不可能对互联网广告领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但发现互联网广告是以交易形式和数据变现的进化为基础,以广告展示逻辑的优化为辅助线。
本文主要推导了互联网广告的交易形式和数据变现能力的演变,同时也影响了其他因素,最终推动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蓬勃发展。
1.合同广告,顾名思义,就是以合同的形式将流量打包出售,实现初始流量。
互联网广告初期,实际上是在复制线下的合作模式,即需求方根据合同向广告主批量购买流量。这一阶段有以下特点:
固定位置合约广告,即通过买断特定广告位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展示&曝光,也称CPT广告。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特性隐含着痛点,痛点会成为事情发展到下一阶段的动力。
现阶段需求方(主要是广告主)的痛点是什么?
这一阶段的主要技术问题,即排期系统,是根据广告主购买的时间段来排期广告展示。
如前所述,当前的痛点是后续变革的动力。基于以上痛点,也因为定向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变现成为可能,针对固定位置受众的定向合约广告应运而生。
固定位置面向受众的合约广告也叫展量合约广告,即在特定广告位针对特定人群的购买曝光次数。因此,需求方可以基于人群定向购买符合自身要求的流量以减少广告浪费,而供给方也实现了流量的拆分出售,即将流量买给更合适的需求方,从而获得更多收益。
这一阶段有以下特点:
如前所述,特征隐含着痛点,而痛点会成为事物发展到下一阶段的动力。
现阶段需求方(主要是广告主)的痛点是什么?
分工不合理,因为单一的计费模式(CPM)导致广告效果风险由需求方承担。即需求方需要预测用户点击广告的概率以及点击后的后续转化,但需求方能够优化的是点击后的后续转化。关于用户是否点击,需求方只有广告位信息和用户的基本方位信息。
现阶段供应商(主要是媒体平台)的痛点是什么?
受制于数量。因为细粒度标签组合的流量很难准确预估,而过于精细的标签导致销售率更低,同时,当一个流量同时满足多个合约时,只有线上分发可能会浪费更多原本可以卖出去的昂贵流量。
现阶段对技术的主要诉求是:在线流量预测、在线流量分发(流量可以同时满足多个广告主,流量分发是在合同量的约束下进行的)、面向人群的技术。
即使在合约广告后期,由于需求方完全是自己预估广告效果,供应商受数量约束也难以参与其中,面对合约广告的需求方仍然以品牌广告为主,将大量长尾用户拒之门外,极大地限制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发展。因此,要想进一步释放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潜力,就必须满足这些长尾用户对广告效果的诉求,即供应商要对广告效果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其中,也需要将供应商从数量的约束中解放出来。如前所述,当下的痛点是后续变革的动力,于是,竞价广告应运而生!
二、竞价广告,即采用价高者得的模式进行流量的售卖网络广告发展出了一种竞价的交易形式,有点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味道。没有计划经济的“指数”,而是建立各种市场规则,包括定价策略、拍卖策略等等。
这一阶段有以下特点:
和合同广告一样,基于数据变现能力的不同,竞价广告可以分为一般竞价广告和实时竞价广告。前者主要利用合同广告之类的供应商的数据,后者主要利用需求方的数据进行变现。通常,如果访问重定向由广告商提供,则访问过自己平台的用户将在媒体平台上被广告。
【/s2/】一般招标广告其实就是需求方提前告知供应商招标对象的要求。
当相应的流量出现时,供方在估算广告价值(基于点击率和广告竞价)后,将流量分配给广告价值最高的需方。比如需求方A和B都需要15-25岁的男性用户,并且是北京市常住户口。当符合这一要求的用户出现时,供给方会根据广告主的出价和预估的广告点击率来获得广告价值,从而将流量分配给广告价值更高的需求方。在这个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分配是基于广告价值的最大化,而不必考虑对不同广告主的总曝光量的保证,即去除了流量分配过程中进来量对供应商的约束。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供应商进入此阶段的动机:
需求方进入这一阶段的驱动力:
需求方在此阶段的痛点:
供应商现阶段的痛点是什么?
如前所述,当前的痛点是后续变革的动力。基于以上痛点,也因为需求方积累了大量数据,实时竞价广告应运而生,本质就是对每一个流量分别竞价。
需求方根据供应商返回的用户标识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和投标价格,然后利用自己的数据来判断是否做出决定。
其主要特点如下:
本阶段对需求方的要求:
我们应该可以利用自己的数据来完善用户信息,结合供应商返回的关于该领域的信息来估算广告的点击率,同时在此基础上结合点击值的评估进行竞价。因此,需求方对数据流动性的要求极高。
实时竞价出现后,广告交易越来越依赖于机器之间的在线交流,而不是事先约定或人工操作完成,因此也被称为程序化交易。程序交易还包括偏好、私人市场和程序直接投资。
在竞价广告中,除了基本的功能外,还有许多策略问题,如定价策略、竞价策略、竞价机制和市场保留价等。同时,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据可以实现更多空,即不局限于人群定向,还可以在广告点击预测、广告价值评估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竞价广告与竞价广告的比较从供应商的角度:合同广告中,供应商只负责数量,不负责质量;在投标中,供应商主要负责投标和收费规则,同时包含部分对抗责任。
从需求方来说,合同广告缺乏透明度,但由于数量的保证,对品牌广告来说是有价值的。在竞价中,因为可以为效果付费,所以可以保证数量来保证成本。
互联网广告虽然复杂,但其发展的主线只是交易形式(合同或竞价)和数据流动性的提高。数据流动性有两个维度:一个是数据源,刚开始只使用供给方的数据,后来开始使用需求方的数据;第二种是数据利用方法,起初主要用于人群定向和领域分类(如上下文和搜索词),之后开始结合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挖掘大数据的价值。
四、结语[/s2/]参考资料:
实现互联网的市场和技术。王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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