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现场。
中国共产党一百周年纪念日
1987年12月1日下午4点,深圳会堂挤满了人。企业、银行、政府代表齐聚一堂,在中外媒体的见证下,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如期举行。
△1987年12月1日,时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刘家生(左)用锤子敲下了新中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第一拍。
土地使用权首次公开拍卖地点:21号18号4号430万...第一,450万...12号,11号,第一次,第二次...(落锤)
经过17分钟的竞价,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终于拿到了这块8588平方米住宅用地50年的使用权。
△1987年12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罗金星(左图海报)以525万元获得这块8588平方米住宅用地的50年使用权。
时任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罗金星:第一次525万,第二次525万,第三次525万。成交!锤子立刻掉了下来,交易完成了。当时就是雷鸣般的掌声!
上世纪80年代初,新深圳特区如火如荼,一切建设都需要资金。当时负责干部宿舍建设任务的深圳市房管局原副局长罗金星最担心的就是资金问题。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罗金星
罗金星:计委主任,他说,500万?全市财政收入才3800万,哪里给你500万?50万很难拿到,(最后)连5万都不给。
在“中央没钱,自己动手,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指引下,罗金星以为可能会采取补偿贸易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但疑虑随之而来。
△1982年深圳深南大道
罗金星:我觉得现在有补偿贸易。我们放弃土地,香港为此买单。我提出,像列宁一样,苏联最难的办法,把土地租给老板,收土地使用费。人家说你给香港资本家做嫁衣,你胆子真大!我说的结婚,就是盖房子给普通人住!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口号
深圳让出土地,香港出钱,合作开发,共享利润。由此,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在深圳诞生。在土地协议转让和公开招标的成功尝试之后,1987年,深圳市政府决定以更加市场化的改革方式举行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由于当时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实行的是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禁止土地使用者转让等政策,土地拍卖在当时无疑是一个惊人之举,在国内没有先例。
△东晓花园,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新路,是1987年中国第一次土地拍卖后建成的住宅小区。
深圳市委原书记李浩:土地资源是最稀缺的资源。在过去,使用它们是最浪费的。可以说,给你尽可能多的地是没有价值的,就像空气用的差不多了。如何才能做到?公开拍卖会吸引大家的眼球,会轰动!因为通过协议和谈判不可能得到最好的价格,所以干脆采用“招标”的方式。
△今日深圳经济特区
随着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锤的落下,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这一修正案奠定了中国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拉开了中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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