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费挖矿的虚拟币前期投入多少钱(虚拟货币“挖矿”被列为淘汰类产业!多个虚拟币价格下跌)

记者:潘婷编辑:陈星

可以免费挖矿的虚拟币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和查处,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行业,引导相关企业发展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禁止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受此影响,BTC、ETH、DOGE等货币价格下跌,其中ETH一小时跌幅超过7%,BTC一小时跌幅接近3%。记者注意到,虚拟货币的价格在近期遭遇了悬崖般的下跌,BTC每月下跌近13%。





明确区分“采矿”和工业边界,如区块链、大数据和云计算。

通知指出,要按照“严密监控、严密防范风险、严禁增量、妥善管理存量”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有利于如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

记者注意到,此次整治活动将区分虚拟货币“挖矿”的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投资增量项目和开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在确保平稳过渡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进度和实施路径。

通知明确,强化对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的双重控制约束。严禁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能耗控制责任,对发现并核实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地区,在能耗双控考核中以新增项目能耗的一倍计算能耗。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淘汰类”中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在补充纳入之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作为淘汰类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的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此前,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往往被冠以“大数据”等高科技名称,影响恶劣。《通知》对此也有规定。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和查处,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边界,引导相关企业发展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禁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同时,加强数据中心企业的信用监管。对数据中心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实行信用承诺制,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承诺的内容和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对不依法履行承诺的企业予以限制。

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安装和使用电报。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注意到,《通知》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电报方式安装使用能源。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申报安装连接,严查有线安装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停止申请安装项目。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严禁以网前供电、专线供电等方式向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企业供电。加强电报装业务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核实。

比特币矿耗电多少?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的数据,截至2021年5月17日,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为134.89太瓦时(1太瓦时为10亿千瓦时)。比特币的“挖矿”功耗排名第27位,超过瑞典。如果把比特币视为一种“经济”,其耗电量甚至超过12个非洲国家的总和。

值得一提的是,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整治活动早已启动。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专门提出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活动,坚决防止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

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公告》。

5月,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虚拟货币开采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明确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开采项目,受理四类企业的投诉举报,包括:虚拟货币开采企业(含其他隐性开采企业和实体);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优惠政策;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以非法手段获取供电,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此外,6月,青海省工信厅下发《关于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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