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武特拉塞)农村妇女自主创业,苦于资金有限,无法进一步扩大规模;我已经申请了小额贴息贷款。我能再次申请吗?昨天上午,市妇联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解读市民关心的惠民政策。其中,去年12月新发布的《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成为大家关注的亮点。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
每人可以申请两次
记者了解到,2005年至2015年,市、区妇联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向2085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74亿元,向756名困难农村妇女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35.2万元。
但根据实际情况,去年12月底,《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进行了新的调整并正式实施,其中对农村妇女的扶持力度再次大大加强。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新的实施办法有两大亮点。一是小额贴息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第二,按照以前的规定,每个农村妇女只能申请一次小额贴息贷款,现在有两次机会。
那么,申请最高贷款额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该负责人介绍,将根据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还款能力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2014年11月30日前,已享受发展小额贴息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农村妇女,如果目前所办项目效益好、信誉度高,且能帮助周边妇女脱贫致富,可再次申请小额贴息贷款。
接下来,市妇联将探索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争取在支持城市女性创业就业方面有所突破。
患有“四癌”的贫困妇女[S2/]
最高可申请2万元补贴[/s2/]
市妇联除了对妇女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贴外,在妇女民生服务方面也有很多相应的惠民政策。
据该负责人介绍,对患有“四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癌)的厦门贫困妇女,最高补助金额为2万元。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贫困女性,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四癌”,并经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在确诊患病后两年内可提出申请。
今年,市妇联将继续关注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的困难需求,精准提供各类帮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