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么(餐饮创业,选择加盟掌握三大重点九个要点,保证你不踩雷!不入坑)

原作者:秦冠中

创业,如果对加盟品牌感兴趣,一定要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项和签约过程中的九点。成功加盟餐饮连锁品牌,提高开店成功率,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选对加盟品牌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餐饮品牌加入,也有少数新的流行连锁餐饮品牌。在选择餐饮品牌加盟时,一定要多了解品牌是否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完善的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存在五年以上。





二、加盟的门槛越高,开店成功率越大

加盟的主要原因是创业者对餐饮行业不太了解,不懂餐饮技术,不懂管理。有数据调查显示,自主创业,自己开餐厅的人,80%左右第一年就倒闭了,只有20%左右的餐厅存活到第五年,而品牌加盟连锁店第一年倒闭的有20%。这组数据调查证明,餐饮创业者选择品牌加盟的风险远低于自己创业。当然也不代表加入后我们就百分百成功。



在选择加盟品牌的时候,要知道该品牌在市场上的开店数量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总部至少成立五年以上。一些新兴品牌,自身发展时间太短,还没有经过市场实践和检验,客户还没有形成消费习惯,很容易产生暂时繁荣的错觉。所以创业者千万不要贪图那些没有市场竞争力或者影响力的品牌加盟。一旦投入资金,开店后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解决。



竞争的连锁品牌前途好,加盟门槛自然高。创业者要知道,一些加盟条件比较严格的品牌,往往拥有比较完善的加盟体系,完整的供应链体系,系统的培训机制,以及强大的联合体和实力。所以信誉度较高的餐饮连锁品牌企业对加盟商的要求极其严格。

三、加盟前到总部考察实际情况




加盟开店注意事项

现在市场上品牌加盟连锁遍地开花,一些新出现的加盟品牌和加盟商浮躁。有些加盟商开店心切,听或看到某连锁品牌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和加盟经理的忽悠,就能轻松报名加盟。有了纠纷才发现,总部只是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前段时间,武汉有一对退休老夫妻,用自己全部的30多万退休金,加入了一个大叔的拌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所以加盟前亲自去总部一趟,收集一下其他加盟店的信息资料是非常必要的。




敲黑板突出重点!!!9签合同注意事项送给准备入行的你。

近年来,创业者逐年增多,选择餐饮连锁品牌加盟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根源在于加盟合同。总部在加盟前并没有向加盟商详细解释合同内容,加盟商通常在没有深入了解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合同。最后就会出现各种纷争和闹剧。



作为加盟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对合同内容有深入的了解。永远不要相信特许经营合同不可修改。从法律角度来说,合同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绝不是加盟公司说了算。加盟商要睁大眼睛看清楚、理解合同中的每一条条款,有权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内容。

第一、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总部必须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商。简单来说,总部首先要取得中央标准局颁发的服务商标注册证。市场上有一些假的加盟公司,所以加盟前一定要确认总部有服务标志注册证才能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总部会向加盟商收取三种费用,即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和保证金。加盟费是总部为帮助加盟商进行开店前的整体店面规划和系统培训而收取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是加盟商使用总部商标并享有商誉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个持续的费用。只要加盟商继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缴费年限一般为一年一次,也可以按季或按月缴纳。

保证金是总公司为了保证加盟商真正履行合同,按时付款而收取的费用。

因为提成是连续收取的,所以有些加盟商总部会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加盟商一次性开出合同期内全额提成的支票。比如合同期为五年,提成按年支付,有些总部会要求加盟商一次性开出五张五年提成的支票,提交给总部。



曾经有一个案例,某品牌加盟商因为生意不好倒闭了两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把五年版税的支票交给了总部。按理说,未来三年,既然店铺已经关闭,总部的商标和商誉也不再使用,就不需要支付版税了。然而,总部迟迟不归还剩余的版税。加盟商不仅丢掉了生意,还向加盟总部支付了更多的提成。所以加盟商要注意这一点。如果总公司要求合同期内所有特许权使用费的支票面额一次开出,记住在合同上加注释是很重要的。被总公司收回的加盟商,总公司必须返还未到期的特许权使用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加盟合同中,总部会要求加盟商向总部进货,不允许私自进货。这往往是总部和加盟商最有争议的环节。



因为加盟商通常认为总部供货价格偏高,所以自行从外面采购。但基于连锁体系质量的一致性,总部不得不要求加盟商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产生了纠纷。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加盟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事先问清楚总部供货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或者高于市场价多少才可以接受,避免双方事后就供货价格争论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

为了保证加盟商的经营利益,总部会有商圈保障。所以加盟商一定要非常清楚担保商圈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总部会在离保底商圈不远的地方开第二家店。加盟商无权在安防商圈外抗议,这一点加盟商必须清楚。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总部为了保护业务技术和知识产权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商在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商相同的行业。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是可以理解的,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这并不违法。但是竞业禁止期应该多长才算合理呢?一般需要三年,但签约前可以商量,总部可以改成一年。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影响以后的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制度问题。

一般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少则十几条,多则二十几条,多则七八十条,少则上百条。在合同的最后,通常会有一个条款,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总部的管理规定办理。加盟商看到这个规定,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定附在合同上,作为合同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制度是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把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全部纳入其管理规章制度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然后加盟商就得任人宰割。




第七、违约罚则的问题

加盟合同是总部拟定的,所以会更有利于总部。在违约处罚方面,通常对加盟商的处罚比较多,但对总部违约相对很少或根本不提。加盟商应对此提出相对要求,明确总部违约时的处罚规章制度。

第八、纠纷之处理。

一般特许经营合同会明确管辖法院,总部通常是管辖法院。以便总部人员在将来需要时更容易往返于附近的法院。



关键是,加盟商要注意,有某加盟商总部在合同中约定:加盟商要向法院起诉之前,需要由总部调解委员会调解。遇到这样的条款,加盟商要提前知道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如果员工都是总部的,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向总部,合同优先,加盟商不可能无视调解委员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建议加盟商应要求删除类似条款。

第九、合约终止取回保证金




合同终止,加盟商最重要的是拿回押金。这时候总部会检查加盟商有没有违约或者拖欠货款,总部会要求加盟商自行拆除招牌。如果一切顺利,总部会退还押金。

但如果有争议,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合同终止后,正规品牌影响力的品牌关联公司很少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押金会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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