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筋头。边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喜欢网购的各位朋友可以很舒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可在10月11日前提出。如无意见,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很多细则都关系到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开箱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整性,退货时赠品要一起退,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快速看一下。你在网上买的产品是否属于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淘宝,JD.COM卖家 也来看看“次品”的标准是什么?
1。哪些商品不适合退货服务?
根据《办法》,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订购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货物;
(3)消费者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码产品;
(4)投递报刊。
下列商品由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未包装的货物可能改变货物的性质,影响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
(二)一旦激活或试用,商品价值大幅度下降;
(三)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和销售时已明示的次品。
业内有一个经典的争论:
从一件衣服上剪下吊牌算不算“货物完好”?目前一些服装品牌的网上商城,如果剪掉吊牌的衣服还能提供吊牌,算作“货物完好”,属于退货范围。对于一些大型综合性电商来说,剪掉吊牌被认为是“货物不完好”。根据《办法》,判断“次品”的标准如下:(一)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划生育用品、办公耗材、汽车耗材:一次性密封包装破损;
(二)电子电器类:擅自维修、涂改、销毁、变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签、机器序列号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使用标记,或者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使用标记;
(三)
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用品:商标标识被去除、标识被切割、商品被污染或损坏。
《办法》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一并退回。包括实物赠送、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
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的,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市场价支付赠品价款。另外,
因退货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消费者参加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无法达到免运费活动的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在发(送)货时扣除运费。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收到退货商品后,应当在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网络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消费者收到退货通知后,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方式,导致消费者超过十五日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商品不适宜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超过十五日的;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验货为由,拒绝退货超过十五日的;
(四)自收到退货之日起七日内未将已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还消费者,且超过十五日的。
投资网边肖提醒,上述对网络商品销售者“法律责任”的介绍只是一部分,详情请查看《征求意见》全文!
[温馨提示] 网购处退货。这些证据非常重要[/s2/](如有争议,可将证据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1)支付交易记录
(2)货物物流
(3)收货时的外包装
(4)多拍商品照片。
(5)购物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