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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波预售,多个平台,低价促销,满减活动,今年双十一很热闹。随着11.11零点的到来,“最后付款人”准时上线“打卡”。但是网购后的纠纷层出不穷,那么对于消费者的不合理退货,一般由谁来承担运费,买方还是卖方?
用户咨询:
消费者不合理退货的运费一般由谁来承担,买家还是卖家?
河北张静律师事务所姚书明律师解答:
消费者网购后需要退货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没有约定的,邮费由卖家承担。但一般在实践中,只有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卖家才会承担邮费。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要求退货,邮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
河北张静律师事务所姚书明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点了什么;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投递报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河北张静律师事务所姚书明律师:
鉴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如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无节制退货等,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网上商品时应谨慎从事。购买商品时,他们应该详细阅读包括退换货规则在内的所有信息。如有疑问,他们应及时向经营者提出,在充分了解商品信息并得到满意答复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如果消费者忽视了销售者关于退换货的规定,进而主张七日内无理由退换货,法院不予支持。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形式。消费者主要通过网购满足日常消费需求,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然而,最近一些新的网络销售方式出现并迅速发展,如社交平台上的直播购物、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团购。由于这些销售方式的不可预测性和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建议谨慎选择。
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河北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在职博士,经济师职称,投资项目分析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