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伟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流通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的现代化主导产业,在服务生产生活、畅通经济流通、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邮政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邮政中心投递员柴珊珊带来了多项关于邮政快递领域的建议,提出了完善邮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回收包装箱、规范外包灵活用工模式等建议。
柴珊珊表示,邮政企业是在履行国家赋予的普遍服务义务,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邮政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神圣使命。随着经济业态的转型发展和人口分布的调整,邮政企业要跟上发展的步伐,自觉把标准与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进行比较,把邮政服务做得更细、更实、更好。
进一步完善邮政公共服务设施
作为邮政快递行业的从业者,柴珊珊非常了解邮政普遍服务管理的实际情况。
柴珊珊说,各地推行邮政普遍服务的情况差异很大:在邮政设施的规划和调整中,不同地区的邮政企业参与程度不同;人口引入区部分邮政设施建设缓慢,导致群众体验差;邮政设施的交付存在成本不同的问题;还出现了现有网点纳入征收范围后无法投放实物的问题;此外,一些地区的邮件分发设施没有纳入规划和建设。
为此,柴姗姗带来了五点建议:
一是邮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地方规划同步,制定专项规划。邮政网点和处理中心专项规划确定后,要在规划前期和规划调整阶段征求邮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将邮政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必须征求意见的内容,确保邮政设施布局满足后续服务需求。
二、加快邮政规划设施建设。目前,一些地区已经从规范层面明确了邮政设施建设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实践中,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和评估,确保邮政设施建设进度与市民对邮政服务的需求相匹配。
3.在文件中明确邮政设施的交付条件。建议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北京市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统一方案,统一明确回购价格,规范邮政局建设和投递流程,确保规划实施,实现闭环管理。
四、在法律层面,明确邮政设施征收中的实物安置方式。出台邮筒、网点等邮政设施搬迁安置细则,保障邮政设施正常运行。
五、规划先行,集约布局。建议将各级邮件分拨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将现有邮政网点纳入城乡规划的基础上,将邮件分拨中心等基础设施同步纳入城乡规划,完善和优化邮政联网模式。同时,邮政监管部门和邮政企业要研究出台建设标准,确保生产场所正常使用。
在邮政快递行业推广使用可回收包装箱
面对“双碳”目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产业扶持政策。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回收这几千亿的快递包裹,将成为废旧物资回收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推广可回收包装箱的过程中,柴珊珊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首先,可回收包装箱的电子面单无法满足政府客户签收的需求。其次,可回收包装箱的回收操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再者,可回收包装箱的回收带来了材料成本和回收成本的增加,各方积极性不足。
对于这些展示问题,柴珊珊想出了相应的对策,提出了建议:
对于政府客户的签单需求,柴珊珊建议政府部门出面与政府相关机构沟通,推广使用数字面单。他指出,推广数字面单是使用可回收包装箱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并建议邮政主管部门与市政主管部门、法院等机关协商,探索可行方案,积极推进法院文书“集约化送达”,即由目的地城市的邮政企业印制法律文书集中打包送达、回执在线返还法院的模式,可提高送达效率,减轻法官和书记员的送达负担,节省纸张耗材。
柴珊珊建议,对于回收可回收包装箱操作难的问题,政府应参与“共治共管”。他指出,除了明确寄递单位、可回收包装企业、寄递需求企业之间的回收权、责、利分配模式,更需要政府参与“共治共管”,为快递盒回收提供政府管理环境,出台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约束公民违法行为,保障可回收快递盒有序回收。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客户通过菜鸟驿站、快递包裹柜退回包裹。
此外,柴珊珊还建议优化回收模式,开放和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在回收箱上印制广告,通过吸引广告主投资降低企业成本,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
规范外包灵活用工模式
近年来,业务外包等灵活就业模式受到很多单位的青睐,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也越来越红火,尤其是快递员、外卖员、保洁员、保安、前台、客服等岗位。
虽然外包模式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这种繁荣的就业市场背后也隐藏着许多隐患:
首先,外包就业带来的优质就业渠道变窄,很多用人单位逐渐开始缩小或关闭传统招聘方式,导致参照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守法企业用工成本相对增加,给合规就业带来很大冲击。
其次,一些外包公司用工不规范,发生纠纷后往往推诿扯皮。一些不规范的外包公司转包或雇佣一些社会组织和“众包”个体户参与转包然后摊销成本,使得劳务外包队伍复杂化,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责任模糊。
再者,制度规范的缺失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现有的法律法规倾向于将外包认定为业务经营,对劳动保障的经营资质限制不足,多以合同方式界定,导致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无法更好地督促承包方落实用工责任。还有异地社保、计件延长工时、计件薪酬封顶、法定节假日等等不规范的形式,在新的形式中形成了“同工低酬”的局面。
“在实践中,选择外包工作的大多是刚步入社会或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中青年。他们大多向往城市生活,期望在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新社会大学堂中获得更好的成长。这也是从理论和实践上整合他们价值观的重要的第一课。”木头闪闪发光。
对于外包等灵活用工模式,柴珊珊建议,完善劳务外包法规,畅通维权和解决纠纷渠道,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对于从事外包业务的公司,柴珊珊建议,提高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要求,基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完善外包人力资源公司的企业行政许可。同时,明确了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三点关系”下各方的责任,建议明确界定外包灵活用人单位不完全劳动关系的责任,在外包、多层分包引发纠纷的责任方不能有效履行赔偿时,由源头用人单位向过错方全额追偿。
他还建议加强地方工会和行业工会的建立和覆盖,及时吸收处于企业工会之外的外包工、派遣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加入会员,明确共同用人单位的工会经费责任,通过行业职工代表就劳动者休息休假、职业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协商,建立集体合作协商办法,督促和引导企业承包方和承包方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外,柴珊珊还建议,无论是行业监管部门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要把维护责任区内劳动者权益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积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范围,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检查,特别是加强社保属地化缴纳的落实,引导承包单位自觉维护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