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栋梁,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希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为做好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上下学秩序和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现结合参考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校车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一)成立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设置组长、副组长、组员等构成成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人。
(二)明确各成员职责
1、组长:对运营中的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2、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的安全要求;根据需要,拟定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3、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或者报警。
4、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各项状态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5、随车管理员:测量学生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安保督察员报告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与应急措施预案,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车乘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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