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难的时代要结束了!最新规定:不得以拆封拒绝无理由退款)

互联网消费兴起后,大家购买的商品大多是通过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购买的。但由于没有实物作为参考,消费者往往会买到不满意、不合适的商品。这时候他们会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发起退款申请,但这时候商家往往会告诉消费者“拆封商品不能退货”,让人左右为难。


现在,这种饱受诟病的网购现象已经得到了规范和控制。【/S2/】3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正式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请求,前提是消费者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七天无理由



产品只要拆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可以说是用户最难接受的地方,但又不得不接受。产品一旦拆封,不能无理由退货。但问题是,消费者在拆开包装试用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否是自己想要的。


类似的现象在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品类中尤为常见。很多卖智能手机等产品的商家都会规定未开封的机器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否则享受不到,有些店家可能还会要求消费者提供不激活产品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有小伙伴买了个几万的手机,用了之后发现不合适。退货还挺麻烦的。为了方便,他们一般会选择亏几百块,把产品放到二手平台上出售。


商家如此重视包装,无非是认为退货可以用于二次销售,减少损失。事实上,2017年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经明确了退货商品视为“完好”的标准,即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表达完整,不包括商品的包装,也就是所谓的外包装膜。[/s2/]



好在有些手机厂商不仅提供没有套路的“七天无理由退款”服务,还会延长到30天。在这段时间内,一旦消费者觉得不喜欢或者不舒服,可以找官方退货,给他们足够后悔的机会。肖磊认为这种没有良心的退货服务值得其他商家学习。


新规的落地,意味着商家不得以“未开封”、“已激活”等不合理理由拒绝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要求。我们以后在网购的时候会有更多的选择空和“试错”的机会,所以在消费的时候不需要太过谨慎。在肖磊看来,只有商家少一些套路,多一些诚意,我们才更愿意在网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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