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法规(海南制定跨境电商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有这些新规→)

为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合法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事登记合规、网络交易合规、广告行为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限制等内容。,现公开征求意见。

跨境电商规定



《指引》适用于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跨境交易。

在网络交易合规方面,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电话、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验证登记,建立登记档案,每半年至少验证更新一次。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应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建立检查和监控制度。

在广告行为合规性方面,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广告。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广告前应当提供相关部门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发布。未经许可,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除指定商品和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选择方式将商品或者服务与消费者捆绑销售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提供多个选项的,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消费者的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在前次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在后续自主交易中的默认选择。

《指引》明确,经营者销售奖品不得有下列情形:奖品种类、兑换条件、奖金数额或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换的;以谎称中奖或者故意让违约人员中奖等欺骗手段有奖销售;彩票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万元。

来源: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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