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案例分析(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电子商务:是指以电子手段将原有的传统销售和购物渠道搬到互联网上,以商务为主体,打破国家和地区的有形和无形壁垒,使生产企业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

国际互联网公约

任何国家和地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预或阻碍网络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电子商务政策法规

中国政府在2001年12月承诺:加入WTO后三年内,中国的直销市场将无限制地向公众开放。从时间上看,2004年12月11日将是中国政府承诺无限制开放的最后一次。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中国政府承诺在入世三年内,中国将取消“无固定场所批发和零售服务”的限制。根据“履行入世承诺、尊重直销基本规则、符合中国国情”的原则,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将联合起草相关法规,对直销行业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类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事业,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教育,并且鼓励自学。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鼓励和帮助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进行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是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二十九条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以数据电文等方式申请行政许可。有关行政许可的信息应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有权陈述和申请;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造成公民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将于2004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障碍。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电子交易安全。法律专家表示,鉴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至于现行民商法也适用于电子文件。

中共十六大报告

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受到保护。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注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违背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内容。违反此规定的文字不得注册为CN域名。

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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