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圈是个大新闻,全网炸锅,还有网友说有一堆Up主要是哔哩哔哩的无业游民,Aauto快一点,Tik Tok?
让我们看看是怎么回事。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未经授权不得剪辑改编电影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官网文章称,协会组织短视频平台对2019版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原有的21类100项标准。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低俗媚俗新表现,以及泛娱乐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非法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剪辑、未经批准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短视频平台的一线审核员提供了更加具体清晰的工作指引。
记者注意到,新版《规则》规定,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展示‘粉丝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偶像化、粉丝非理性发声和支持、明星丑闻”擅自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和片段”或“诱导、教唆公众参与”。
剪辑号,电影评论,哔哩哔哩鬼畜区
冬天来了?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共有100条,但第93条无疑让广大网友炸开了锅。
擅自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等视听节目和剪辑;
这一条是最致命的,影视剧剪辑门槛低,简单易用,因此吸引了很多参与者。在短视频平台上,有大量基于影视剧片段内容的账号,以及数量庞大的粉丝。
据证券时报统计,以Tik Tok平台为例。目前平台粉丝超过百万,活跃在影视剧更新的博主超过100人。某头部博主发布了343个剪辑过的电视剧视频,1.7亿赞,平均每个视频近50万赞。
《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中心监测超过10万原创短视频作者的短视频、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和重点影视综艺作品,共监测涉嫌侵权的短视频3009.52万条,涉及点击量2.72万亿次。
《泰晤士报》此前报道称,目前Tik Tok和Aauto Quicker都规定直播电视剧和节目需要先获得相应的版权,没有版权播放是违法的。而对于影视剧剪辑的传播行为,两个平台的规则要模糊得多。
比如Tik Tok在审核规则中只提到,含有影视综艺内容低成本剪辑、画面录制、画面轮播等行为的作品不合格,但平台上并没有明确什么是“低成本剪辑”。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制作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等视频平台,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电视公司等70余家单位发表联合声明。
声明称,大量公众账号制作经营者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剪辑、切片、运输、传播影视作品,引发一系列盗版侵权问题和纠纷,严重侵害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影响影视行业的长远发展。
联合声明指出,将对目前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未经授权剪辑、剪切、传输、传播影视作品内容的公众号制作者和经营者,开展集中的、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网站显示,针对当前“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突出,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著作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和未经授权的自媒体、公众号制作经营者侵犯他人电影作品的行为,积极维护广大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6月3日,在成都举行的中国互联网视听大会上,长视频平台高管发声,对短视频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了批评。
爱奇艺CEO龚宇表示,“长期以来,这种对长视频内容的拆解快看,不仅侵犯了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消解了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这不仅打击了头部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长远发展,最终导致用户、创作者、影视从业者、平台等各方利益受损。”
优酷总裁樊路远调侃爱优腾三家长视频平台“他是我哥”:“我们三家长什么时候盈利?在现在的生活环境下,‘指日可待’简直是一厢情愿。”
樊路远调侃道,“的陈老师刚才讲了很多原创作者创作的内容,我们特别喜欢。我们希望哔哩哔哩能一直把原创视频作为主要发展目标。”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此前分析,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视频平台和影视公司本身投入了大量资金创作视听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得到回报。然而,一些短视频平台账号制作者、经营者未经授权擅自剪辑、切片、携带、传播影视作品,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如果短视频作品没有获得授权,而是把全部利益留给了短视频平台和主体,那么投资人就无法获得回报,这对投资人来说是巨大的损失。
张平还表示,保护影视版权没有错,但也要给二次创作留有余地空。这个问题也是全世界版权保护中令人费解的问题,大家都在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法。在互联网时代或者信息时代,每个人都是作者,每个人都是用户,不可能遵循一对一的精准授权。因此,我们尝试在法律上扩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限,并可能引入延伸代理。另外,通过版税机制,即在没有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只要你使用了别人的作品,你就有支付版税的义务。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模式,比如oauth2.0等。当然,各种探索尝试最终还是要尊重权利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让权利人的投入得到回报。
但很多影视剪辑博主认为,个人博主、影视公司、影视作品数量庞大,授权机制和价格不透明,很难完全获得授权。
有专家表示,一些短视频创作者或平台在向影视作品版权人支付授权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影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费用很高,影视公司是否愿意为短视频创作提供合理的低成本许可费用仍然存疑。
本文来自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