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对自然人网店是否需要注册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所以,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开的情况下,电商和微信商家应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进行了梳理。在整理过程中,如有不足,需要补充,请在留言区留言!谢谢你
1。什么是电商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等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换句话说,只要你在网上卖东西,就可以被称为电商经营者,无论是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等。无论是自建网站或app的自营电商,还是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和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他们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他们在遵守电子商务法方面是一致的。
2。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相关条款:
(一)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市场主体。电子商务法的这一条款强化了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要求。市场主体登记实际上就是申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不得开业。法律上没有试运行的概念。
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查验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的重要性: (一)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将食品经营许可列为“第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实施机关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精简审批材料,网上获取核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四是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示办理进度;第五,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2018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通知》,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正式牵头。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制度,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许可的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3)2018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迎来机构改革后首次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年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强调,新的一年将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探索对低风险食品类别实行“先证后检”、“自主申报”、“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3。是否所有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经营许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允许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不一定。可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两种。经营范围:有食品经营的营业执照。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仍不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
相关规定:(一)《电子商务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只要是与互联网相关的、类似或类比的、具有促成交易的中介功能的网络信息服务载体,都在适用范围之内。比如微信业务、直播网站、Tik Tok个人网店、微店等。,除非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五种例外情况,否则都应登记为市场主体。
电子商务法的五种例外: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销售本地产鸡蛋等。);个人工艺品销售(销售自制窗花、剪纸等。);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未经许可从事便民劳务活动(自己提供的剪裤服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金额多少算零星小额没有详细规定,需要另行通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登记的。
(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先照后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办〔2016〕591号2016年8月8日)根据商事登记改革中“先照后证”的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营业执照解决的是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至于是否从事食品经营,从事哪些经营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确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主体格式和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没有直接关系。
4。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不是所有的网店都可以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具备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经营条件的,方可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相关条款:
(一)2017年7月7日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第二条治理措施二、。二是强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检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所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保证所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所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真实,不含虚假声称。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店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第三,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商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场所的举办者和出租者,应当查验进入市场的食品经营者的证照,并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经营者利用其提供的平台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实体店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者网店功能的设施、设备。第十二条规定没有实体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食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视为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者网店功能的设施、设备进行审查。无实体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和散装熟食销售。
(三)非食品经营者通过APP、自制小程序等网络平台送餐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食品经营者捐赠食品定性问题的批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办〔2016〕594号2016年8月9日)明确表示、银行、物业公司等非食品经营者购买食用油、大米等食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是不必要的。
(四)《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第十六条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销售食品,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不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通过互联网销售其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其加工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清晰且易于识别。
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证明。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明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在网上交易。
(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以实物空形式销售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办〔2017〕492号2017年7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设施的服务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熟食贮存、运输的温度和时间要求。熟食即使冷藏储存运输,从烹饪到食用的间隔时间也不应超过24小时。餐饮提供者制造、销售熟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加工要求与食品生产者加工“热加工熟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加工要求有很大区别。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异地批量销售真实空包装熟食。熟食储存、运输的温度和时间难以达到要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当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六)国务院食安办等14部门发布的《关于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2017年9月21日)第二款规定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八)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要求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家庭餐饮的许可或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公示的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的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中的食品不受污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在线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有实体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记录内容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5。跨境食品电商开网上展示(体验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食品企业监管问题的复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办〔2016〕630号2016年8月29日)明确 1 .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网上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并未实际销售食品,因此无需办理“否,但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食品不当场销售。二。跨境食品电商企业在网上设立展示(体验店),但实际销售的话,需要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6。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想从事电子商务业务。他们需要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再申请一个?
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食品订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主体登记,已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向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凭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开展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并应当在电子商务法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与其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从事实物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拟从事网络经营和网络订餐的,需提供网络经营地址依法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登记(许可)。
7。电子商务经营者应登记(许可)何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登记市场主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按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应与营业执照的登记主体一致。
8。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定要国内国外的吗?
国内店铺必须办理国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9。如果没有线下经营场所,可以用网店的网址注册吗?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为经营场所。目前只允许个体工商户注册网上经营场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有规定注册。根据规定,以网上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能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居住房屋用途进行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做出相关承诺
目前,对于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由于食品经营许可的诸多限制性(禁止性)规定,没有线下经营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并符合许可条件。详见第四点”个人网店从事食品销售。"
10。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许可证)应该在哪里办理?
以线下地址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所)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经办机构)。
申请人申请设立以网络经营场所为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且申请人为本地从业人员的,以其身份证载明的地址确定登记管辖;外省市人员按照上海市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址确定登记管辖;港澳台居民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湾省居民居住证》载明的住所确定登记管辖。
十一。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体户,经营场所应该如何注册(许可)?
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的地址作为登记的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许可)为经营场所。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登记(许可)。
12。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电子商务平台自行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登记。
申请人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作出承诺,即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居住房屋用途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从承诺内容来看,本承诺仅适用于营业执照,不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
十三。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是什么?如何获得?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平台经营者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登记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提供登记便利。
怎么才能拿到各种电商平台的证书?示例:
拼多多
在拼多多经营的店铺需要在拼多多网站后台申请认证。
在后台登录后,网页会弹出“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该协议”,之前已经点过的不会再出现。
网页会进入拼多多首页,此时系统会自动弹出“营业执照注册尝试选择通知”,然后点击“下载开店证明”。
网页会自动弹出“开具开店证明说明”,在此界面点击“下载开店证明”。
如果错过了弹出的提示,也可以在资质信息页面找到这个功能。
下图为拼多多平台电商经营者注册营业执照截图。
微店
微店经营的店铺需要在微店网站申请认证。
进入微店网站:https://www.weidian.com
在“帮助中心”的“我是卖家”一栏,可以找到“如何按照电子商务法操作?”这个问题。
在进入本指南后的下拉页面上,可以看到下图所示的提示。点击登录商家账号,实名认证后即可发证。
下图是微店颁发的“微店平台店铺运营证”的一个例子。
、
下图为注册微店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淘宝
从2019年第三周开始,淘宝终于给出了一个获取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的渠道,注册助手很快就介绍好了。
淘宝卖家登录自己的卖家账号,进入商家版淘宝服务中心。
在搜索框搜索问题:工商要求淘宝提供店铺证明怎么办?
这是搜索结果列表中的第一个问题。淘宝给渠道颁发网络经营场所的证书。
https://openshop.taobao.com/tools/certificate.htm#/
下面是链接。您可以直接点击下载证书。如果手机不方便,最好用电脑下载。
如果账号没有问题,就会来到以下网页,点击生成文件下载。
天猫
想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在天猫开店的老板就别想了。天猫是B2C电商平台。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在互联网上,它意味着商家直接在互联网上向顾客提供零售服务。
目前所有想入驻天猫的店铺都必须是工商注册的企业,只有实体注册的营业执照才能经营。但目前“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登记仅限于个体工商户。
14。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不能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目前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尚未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不具备注册(许可)经营条件。建议可以入驻微店等第三方平台,开网店展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微信微博发圈只做广告,留网店商品链接跳转购买。
15。代销食品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卖食品,厂家是一个一个配送的,实体店是没有的。我可以申请许可吗?)
(1)不需要许可。委托方只需在网页上展示受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受托餐饮服务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网站上展示受托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经营。(2)目前没有。或者实体店或仓库没有食品,无法追溯,无法索要证明和票证,无法纳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全风险高。
16。个人网店销售的商品类别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一致可以吗?
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主,如果经营范围与网店不一致,需要变更。对于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应为线上线下经营活动的总和。利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标注“(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十七。电商经营者一定要秀业务吗?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具有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链接标注上述信息。
依法不需要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还需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注明属于《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变化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如果提供了宣传营业执照信息的链接,必须是有效链接。点击相关链接可以直接跳转到包含营业执照信息的网页。
来源:在线法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