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各市州、公共服务质量相关职能部门,创新开展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聚焦“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精细化。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认真对照《国家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中反映的各领域群众最不满意问题的分类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开展了提升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政府服务质量“咨询活动”。其中,通过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咨询活动,2020年全国监测报告显示,青海养老服务以80.37分在12个领域排名第一,改善效果令人满意。
第二,准确“把脉”,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标准化。为更准确地发现和掌握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的薄弱环节,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在全省首次以网络调查的方式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的调查、评价和监测。调查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与国家层面完全一致,覆盖公共教育、公共就业等12个公共服务领域,涉及全省8个市、14个县(区),有效样本共计30508份。经监测,2021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为80.23分,与2020年国家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相比呈上升趋势。但在公共教育领域的“课业负担”和公共就业领域的“组织招聘会情况”等12个方面,满意度较低,仍有较大改善空。

第三,开出“药方”,促进公共服务系统化。今年,我们在认真分析公共服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确定了60项专项措施,涉及8个市州、26个部门的合作,重点关注12个方面,即提供儿童教育、学习和教学、劳动收入、为患病者提供医疗保健、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弱者提供支持和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此外,为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制定了《青海省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整改实施表》,涵盖了2022年至2025年近中期的124项工作措施和目标,明确了促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目标和路径,努力全方位、多维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狠抓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措施和目标,开展公共服务质量常态化监测评估,注重把公共服务质量“咨询会商”作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质量短板, 统筹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推动质量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覆盖和赋能双重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