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别告诉我你真的懂华为的事业合伙人制度)

我们都知道,在企业传统的生产关系中,股东、管理层、员工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指令关系和分配关系。企业管理决策从上向下级级传达,但被动接受指令的下级因理解能力、个人利益和主观动力等原因会导致执行力度层层递减,最终导致经营效率的损失。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完全由上级决定,并通过固定薪酬、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手段进行绩效评价和发放,下级同样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


但是如果我们用事业合伙的理念来重新改变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那么就可以消除上下级之间单向命令式的被动管理所带来的消极作用,管理成本开始下降。更重要的是,在这种事业合伙的模式下,员工可以靠自己的付出来决定自己的收入,具有更高的激励性,为员工开辟了一条收入通道。


其实,早在1990年,处在创业期的华为第一次就推出了员工持股的概念,即让员工成为事业合伙人,但是与其他企业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不同,华为的合伙人持股平台是工会委员会,这个阶段的合伙人收益主要是固定的股票分红。具体来讲,就是按照内部员工工作的级别、绩效、可持续贡献等给予内部员工股票,员工以工资、年底奖金出资1元1股购买股份,资金不够的,公司协助贷款,员工只享受分红权,但不享受公司法中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员工所持股份在退出公司时价格是按照购股之初的原始价格回购,员工也不享有股东对股票的溢价权。从华为事业合伙人的发展历程来看,华为的事业合伙人计划发展历程分为4个阶段:


2001年开始,华为公司实行了虚拟受限股计划。这点对于华为的合伙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该计划规定实施后,员工从虚拟受限股中获得收益的大头不再是固定的分红,而是其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部分从固定股票分红向虚拟受限股的改革,自华为激励制度,从普惠原则向重点激励的转变。


2001年以后,华为公司实行了相应的员工持股改革,新员工不再派发长期实行的一员一股的股票,而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期股,即所谓的虚拟受限股,虚拟股由华为工会负责发放,每年华为会根据员工的工作水平和对公司的贡献,决定其获得的股份数员工按照公司当年净资产价格购买虚拟股,拥有虚拟股的员工,主要的收益变化是除了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还可以获得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


例如在2002年华为公布的当年虚拟受限股执行价格为每股净资产2.62元,2003年为2.74元到2006年每股净资产达到3.94元,2008年该数字已经进一步提高为4.04元,员工的年收益率达到了25%~50%。


合伙公司的运营模式和管理规定

2008年华为再次调整了虚拟股制度,实行饱和配股制,即规定员工的配股上限,每个级别达到上限后,就不参与新的配股,比如级别为13级的员工,持股上限为2万股,14级为5万股,这一规定也让手中持股数量巨大的华为老员工们配股受到了限制,给新员工的持股留下了空间。


2013年为了解决外籍员工和基层员工的经历问题,华为推出了时间单位计划每年根据员工岗位及级别绩效等给员工配置一定数量的期权期权,不需要员工购买,5年为一个结算周期,这个计划可以解决任正非多次批评的财富,过度集中到部分人手中,从而导致基层员工无缘分享公司发展红利的问题。


正如华为轮值CEO郭平所说的那样,TUP计划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资金。是基于员工历史贡献和未来发展前途来确定的一种长久,但非永久的奖金分配权利。


我们回顾了华为的事业合伙人计划,那么其事业合伙人平台是如何搭建的呢?任正非持股比例是多少呢?华为的股东有哪些?华为的法定代表人是谁呢?


截止到2015年12月,华为全球员工约17万人,而其中持股成为事业合伙人的员工有8万人,由工会委员会作为持股平台统一管理,华为在工会持股平台上选出51个员工代表,并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共17人。


2003年3月,华为成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孙亚芳女士注册资金为1358278.7392万元人民币。笔者查阅了广东省工商局登记资料,显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两名股东,过程分别是工会委员会和任正非个人。如下图所示。



这种股权架构是不是与合伙企业有些相似,任正非为GP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工会委员会为LP为持股及事业合伙人的平台。这就能够解释为何任正非持股权仅为1.01%,却能控制公司。而大名鼎鼎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就是由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子公司是单一法人独资企业,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完全是由任正非个人控制的公司。


很多中小企业为何总是难逃“各领风骚两三年”的宿命,尽管有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落后、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其实本质还是人才管理不得道,无法聚拢人心,在企业陷入危机之时,员工不是同心协力渡难关,而是内部利益争夺或四散奔逃。只有改变以往的内部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搭建起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伙平台,才能真正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同时基于利益的捆绑能真正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平台,能主动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其实对任正非而言,在实施虚拟合伙人制度的时候,他自己根本不懂虚拟股及期权制度,他曾经提到:我创建公司时设计了员工持股制度,通过利益分享,将员工团结起来。华为的合伙人制度,是真正建立在“互利共享、风险共担”的初衷之上的,这也是为何华为的内部事业合伙人制度能实行超过10年,拥有超8万名核心人才成为公司事业合伙人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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