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新闻
主持人:王秋月
主持语: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物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我市居民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小区安保、小区环境卫生等方面满意度如何,有哪些建议和想法?就此,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1年度物业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采访。
嘉宾: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人 王国红
主持人:我市居民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小区安保、小区环境卫生等方面满意度如何?
嘉宾:为更好地了解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方面的具体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方面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1年度物业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方式采用国际上普遍应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通过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受访总体为呼伦贝尔市(包括14个旗市区)常住居民,调查完成有效样本为2248个。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的受访者对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给予肯定,有近五成的受访者对所居住的小区安保措施表示满意,有超五成受访者对本小区的设施配备以及管理方面表示满意,超六成的受访者对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方面总体评价较高,超五成的受访者认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挥了其职能作用,超五成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小区的物业收费项目比较合理,超六成的受访者对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方面总体评价较高,每年缴纳物业费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受访者所占比例为36.2%。
主持人:小区物业在管理方面有哪些不足?
嘉宾: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物业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小区公共区域秩序问题成为物业服务的“重灾区”:一方面,小区内随意张贴“小广告”现象屡见不鲜。本次调查显示,认为所居住的小区楼道内存在随意张贴小广告现象的受访者为1590人,占70.7%。随意在小区内张贴小广告看似小事,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心情。虽然部分物业公司会对“小广告”进行清理,但问题仍然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另一方面,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混乱现象非常突出。面对“车难停,路难行”的情况,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出明确的规范和引导。同时,物业公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业主对本小区设施维修工作满意度“喜忧参半”:近年来,随着我市高层住宅建设规模的扩大,电梯、二次加压供水、二次加压供暖等小区公共设施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主动,或者维修难以达到满意效果,是引发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的一项重要因素,同时,纠纷问题长期无法妥善解决,也是逐渐导致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248份问卷中,认为当所居住的小区家庭及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组织维修的受访者仅为420人,占18.7%;认为当居民反映问题后,才会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的受访者为1217人,占54.1%;认为就算反映问题后,也不会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的受访者为275人,占12.2%;表示“其他或不清楚”的受访者为336人,占15.0%。由此可知,虽然我市物业维修工作得到了近六成业主的认可,但是缺乏及时性、主动性。
主持人:部分小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原因有哪些?
嘉宾: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失衡问题比较普遍: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似乎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它已经成为制约物业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据电话访问了解,在曾经有过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受访者当中,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受访者为181人,占29.8%;认为物业公司与物业业主沟通不畅,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受访者为143人,占23.6%;认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的受访者为110人,占18.1%;认为物业公司收费项目不合理的受访者为102人,占16.8%;认为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物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受访者为70人,占11.5%;认为“不清楚”的有1人,占0.2%(此题为多选题)。
从深层次原因分析,我市部分小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归根结底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新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失衡,我市新建小区由于起点相对较高,物业设备先进并且注重口碑形象,物业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业主生活需要,拒缴物业费问题不明显。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现象较多,由于物业服务模式基本定型、业主早已习惯、物业设施落后,加之,物业公司重视不够,物业服务能力相对不足,拒缴物业费情况比较严重;二是物业服务权责不明晰,当业主反映问题时,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推诿,业主诉求长期无法解决,导致物业与业主双方进入对峙状态,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结束语: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涉及到各有关部门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市广大居民生活水平与消费意识的提高,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构建和谐小区,只靠物业公司或小区业主单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齐抓共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话题,本报将会继续予以关注。读者可通过热线电话 0470-6660666,邮箱:hlbrbxss@163.com 联系我们,反映您对身边民生话题的看法和建议。
往期回顾
10月20日,本栏目邀请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创城办负责人遇晓明,一同探讨文明交通的相关话题,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近期,很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再次提出相关问题。就此,本报记者继续对话遇晓明,对市民提出的疑问做解答。
主持人:文明出行市民应该做到哪些方面?
嘉宾:希望市民和广大的出行者做到“五个争做”。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和谐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交通建设。
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吸烟、抛撒车窗垃圾、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争做“文明交通”的垂范者。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交通警察和辅警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本报记者 王秋月 通讯员 王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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