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共同促进消费者权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大力支持行政执法等活动,实现了更有保障、更深入、更广泛、更可持续的消费公平。
保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保护消费者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积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继2019年整合12315、12330、12331、12365、12358五条投诉热线后,2021年热线12345、12315“双号并行”顺利完成。目前,12315和12345热线均可用于举报消费者投诉和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促进了依法依规快速处理投诉举报,加强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哨兵。
完善监管体系,高效处理投诉举报。
组织网络,下沉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监管督导,及时上报逾期反馈、逾期结算、迫近逾期情况等。,在常规督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项目督查,确保信访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有效实施。
推进社会共治,推进网络消费纠纷解决。
以典型强力推进的方式切实推进工作,强化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消费纠纷,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效率。2021年,云南省继续推动建立ODR(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企业数量持续增加,目前已增至551家。2021年,该省ODR企业处理了5847起投诉。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成为ODR企业,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鼓励消费者尝试通过“绿色通道”与ODR企业源头和解,快速解决消费纠纷。
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者信心
2021年,全省共受理投诉96914件,截至目前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亿元。举报34179件,截至目前完成率为99.49%。
投诉较多的:合同、质量、售后服务、食品安全、价格。
举报较多:广告违规,占举报总量的21.94%;其次是食品违法、消费者权益违法、价格违法和产品质量违法。
商品投诉和举报:一般食品、烟草、酒精和饮料、交通、珠宝和家庭用品。
服务投诉举报: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生产、维修服务。
消费提示
1.异地翡翠,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充分了解存在的风险、售后退货条件、费用扣除等问题。
2.对于网购销售比例较高的食品、茶叶等相关问题,消费者应注意避免疾病预防、治疗等夸大、误导性表述,按需购买,收货后检查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3.消费券和预付卡应根据需要适量购买,避免因经营不善或停业导致退款困难。
4.用于购车、购房、房屋租赁及装修、培训服务等大宗消费。,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和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有争议,可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