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部组织架构(组织架构设置调整规范(下))

第四章 组织架构调整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级组织架构调整程序

(一)公司股东会提出组织架构调整意见。

(二)行政人事部按照股东会所提出的调整意见,拟订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方案,并明确相关的职责变动、工作分工和人员配置。

(三)公司级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上报董事长审批。

(四)公司级组织架构调整中涉及的人事调整问题,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新组织架构以及相关人事调整在公司内执行。

第十七条 各主管副总所辖职能模块级组织架构调整程序

(一)各主管副总提出调整意见。

(二)行政人事部按主管副总所提出的调整意见,整理汇总出调整方案,并明确相关的职责变动、工作分工和人员配置。

(三)调整方案上报总裁审批。

(四)公司级组织架构调整中涉及的人事调整问题,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调整。

(五)经批准的新组织架构以及相关人事调整在公司内执行。

第十八条 部门级组织架构调整程序

(一)各部门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

(二)各部门内部安排人员,整理汇总出调整方案,并明确相关的职责变动、工作分工和人员配置。

(三)调整方案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对调整过程中涉及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增加及主管级以上人事变动的调整须报总裁审批。

(四)对调整方案中涉及的人事调整问题,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属于部门内部除升职外的人事变动,须填写“部门内部人事变动审批表”。

第十九条 验证与反馈

组织构架调整完成后,公司运行新的组织架构,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做好运行记录、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进行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 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规范(含组织架构图)

(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运行制度

(三)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四)岗位说明书。

(五)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第五章 组织架构设计论证

第二十一条 要通过对公司的各要素进行有效排列、组合,明确各管理层次,增强公司协调性,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优势,达到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最佳效果,设计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组织架构设计,科学分析论证公司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公司治理与主导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划分职能部门及其协作关系。

(二)进行工作分析,设置各部门的岗位,编写岗位说明书。

组建运营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 组织架构设计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有效性原则。组织构架设计要为公司实现服务目标和较好的管理效果,组织架构设计的工作过程要有效率。

(二)要坚持分工与协作原则。适度分工与恰当协作是实现公司目标的必然要求,在部门划分和岗位设置上要体现分工的要求和协作的需要。

(三)要贯彻权责利对等原则。保证部门或岗位权利与承担责任相对等,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激励员工发挥和提高自己的才能。

(四)要坚持协调原则。组织构架设计是一个有机整体,保证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及相互协调配合。

(五)要实现弹性架构原则。公司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职位都应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的变动,它要求各部门和职位都具有弹性。

(六)要制定合理管理幅度原则。一个部门、每一位管理者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幅度,避免下级过多,横向兼职、纵向兼职、交叉兼职。

第二十三条 组织架构设计的因素

(一)战略因素。战略是关于公司长远目标、发展方向、资源配置的设想与筹划,组织构架必须服从公司所选择的战略需要。

(二)环境因素。任何公司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之中生存和发展的,组织构建必须响应环境变化,才能和环境的动态匹配,在环境中生存下来。

(三)技术因素。技术是指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知识、工具、技能和活动。技术不仅影响公司活动的效果和效率,而且影响组织构架的设定。

(四)规模因素。随着公司的逐步壮大,规模不同,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构架形式也应做调整。

第二十四条 组织架构设计的权限

(一)公司整体组织架构应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市场状况设计,经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管理层组织架构的设立,应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和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研究后提出报公司主管副总审定,并经总裁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组织架构的设立,应经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核定,经主管副总审定、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职能设计

公司管理决策层需确定本公司的管理职能及其机构,将其层层分解到各项管理业务工作中。

(一)职能分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业务活动的独立性、业务活动的可操作性以及避免重复和脱节性。

(二)组织构架设计人员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运用组织理论基本知识,采取逐级分解的方法,完成职能分解的任务。

(三)组织构架设计需围绕核心业务和关键职能进行。

第二十六条 职权与授权设计

(一)职权设计的要点在于公司及其每一个部门必须也只能确定一个岗位或人员总体负责并实行全权指挥,保证责权一致,发挥参谋机构的作用。

(二)授权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逐级授权、职权明确、权责对称、例外授权等相关原则。

第二十七条 核算事务工作总量和分量分析设计

组织架构设计时,应对公司为达成所确立的目标所要完成的事务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清理和核算,从总量和分量上进行计量,既要有定量统计,也要进行定性估算。

公司确立的目标所对应的三种标准作系数,分别核算事务工作问题和分量,为测算三种不同的标准参数测算设计部门及人员岗位所要完成的工作量。

第二十八条 界定公司员工相互之间的事务工作关系

(一)界定公司员工相互之间的事务工作关系,即选择组织架构的基础模式。

(二)组织架构设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规模、公司内部主要事务工作的性质等客观实际,分析、界定公司员工相互之间的事务工作关系,以便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

员工相互之间的事务工作关系,主要有三种,如下图所示。


员工相互之间的三种事务工作关系

第二十九条 设置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设计依据:

(一)公司年度工作规划和现有人员编制员额,规划设计部门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能。

(二)根据组织架构设计人员依据事务总量和分量分析数据,根据不同事务工作之间的性质,及其不同事务工作量的大小,确定具体承担的单位、部门和岗位。

(三)根据设计目标任务的工作标准,综合人力资源成本,综合分析比较人力资源、任务目标的带来的边际效益,设计选定标准参数。

(四)根据设定的标准参数,从而测算部门主要职能的事务量和部门岗位人员的事务量,对次要、从属保障职能的划分一是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原则,二是次要、从属保障职能的工作量是否影响主要职能的完成。

第三十条 人员编制岗位优化设计

(一)要根据公司管理层设定的确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原则、目标计算目标任务的工作总量和分量。

(二)根据部门设置情况确定岗位编制员额,设计空缺岗位职责分解调配制度。

(三)人员编制岗位方案设计,有利于解决员工在本职工作、临时调配工作上主、次不分,尤其是跨部门调配工作所造成部门管理考核的不便。

第三十一条 界定单位、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标准

组织架构设计人员在对公司内部单位、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其各自的工作标准,使各单位、部门和岗位角色,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和履职条件,从而确保在公司整体目标要求的时间、质量、数量标准的范围之内,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管理规范设计

组织架构设计人员需针对本公司的管理流程、工作程序 、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等,作为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操作规范,从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章 临时组建机构人员组成

第三十三条 公司级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长:总裁

副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总裁或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总监(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公司级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副组长:人事主管(专员)或总经办主任

办公室成员:薪酬主管(专员)、行政主管、档案主管、财务部门审核岗位人员、其他各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岗位人员。

第七章 组织架构工作文书的构成

第三十五条 组织架构设置调整相关的工作文书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关于调整修订组织架构设置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关于设立公司级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议。

(三)关于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计划方案的请示。

(四)关于组织架构图及总体设想的报告。

(五)关于提交总裁办公会审查《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建议草案》的请示。

(六)关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建议方案》的请示。

(七)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建议方案》请示的批复(股东会批复)。

(八)关于印发《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含附件)。

(九)关于贯彻落实《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 调整修订组织架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议的内容:

(一)目前公司的任务目标与组织架构设置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架构设置调整的总体构想和组成部分。

第三十七条 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原则和修订依据;

(二)确立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构成;

(三)拟定方法步骤,确定每个时间节点工作进度;

(四)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工作计划安排表。

第三十八条 组织架构图及总体设想的报告主要内容:

(一)组织架构图

(二)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规范主体与附件组合设计方式的说明

第三十九条 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调整建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架构设置调整的原则、依据;

(二)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规范结构框架情况的说明

(三)关于组织机构设置调整职能、岗位职责和岗位职责说明书修改情况说明。

(四)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实施的方法、步骤说明

(五)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规范实施后同步其他规章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调整、审议、批准的建议

(六)附件: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规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本组织规定,二是机构职责分工制度,三是机构权责划分制度),组织机构调协运行规范、组织机构议事规则(一是公司所有权管理机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二是经营管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报告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范的拟定和修改由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处牵头负责,行政人事职能部门具体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范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不足之处,按《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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