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花财经
近日,一家名为粉享的社交电商平台打着JD.COM的旗号进入公众视野,却因其分销模式被指传销。
社交电商产品数不胜数。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社交电商正以其立竿见影的导流效应,逐渐被资本和各大电商平台“追捧”。
但社交电商的裂变方式往往与缴纳会员费、拉人头挂钩,受到质疑。
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无数类似的平台不断涌现,有的深受用户欢迎,有的被监管重罚,有的打擦边球赚得盆满钵满...为什么社交电商总是逃避传销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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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香模式,JD.COM客串谁拉的头?
“零投资!躺在家里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这是粉香用来促进初级会员发展的常用说辞。听起来和微信业务的广告语一模一样。
只需在各大社交网络上搜索,就能找到粉香推广人曝光的大量月入几十万的截图和会员邀请码。
芬香的公司简介显示,这是一个小型的社交电商程序。JD.COM 99%的商品都有分乡优惠券或返利,部分商品可以在JD.COM送货。
当用户点击粉象网上购物时,它会跳转到“JD。COM购物”小程序来完成交易。粉香上的每一款产品都明码标价“推广收入”。创建50人以上微信群或邀请30个粉丝的用户,可升级为推广会员。其他用户可以购买推广会员分享的产品,后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推广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说,粉香的套路并不新鲜,平台整体可以看做是JD.COM平台的优惠券返利小程序。
打开芬香的小程序,页面提示输入邀请码注册成为会员,享受优惠或返利。
平台的用户分为普通会员和svip,邀请码往往由svip通过微信社区发放。
据了解,芬香推广系统1.0系统显示,svip以上有导师和合伙人级别。
花生日记、吉吉、淘宝客、环球捕手等。,之前被外界质疑为传销的,都遵循类似的模式,规则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基本相同。
简单来说,下一个普通用户每下单一次,svip就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推广收入;另外,如果svip中的下一级普通用户升级为svip,前者还可以获得后者推广收入的提成。
有些人认为芬香成员是典型的“JD”。COM嘉宾”。这和大家熟悉的淘宝客模式是一样的。注册会员会先买买家,一部分会成为推手,推手的裂变会继续发展更多买家,循环往复。
“芬香会员主要是微信商家、全职宝妈、大学生、下岗职工等群体。”一位粉享推广人透露,很多社交电商平台等团队,以及一些受政策和疫情影响无法运营的微信业务,都搬到了粉享平台。
据介绍,目前芬香的推手70%是女性,覆盖了18到49岁的年龄段,收入大概在每月几千到几万元。
在今年1月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芬香创始人兼CEO邓正平表示,芬香仅成立300天,就已经拥有10万名推广人员,覆盖数千万消费者。他透露,去年芬香的GMV“618狂欢节”突破1亿元,“双11”期间GMV突破10亿元,同比增长近10倍。
粉香的快速成长,给背后的JD.COM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分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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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COM的商品池和微信的流量池
芬香自称是JD.COM唯一的资本投资的社交电子商务平台。
在JD.COM的光环下,芬香的起点比很多社交电商平台都要高。因为JD.COM和腾讯的关系,“粉香”不仅背靠了JD.COM的商品池,还拿下了微信的流量池。
芬香的推广者热衷于强调该平台是JD.COM的战略合作伙伴,政府毫不犹豫地公开宣传这一点。创始核心团队来自JD.COM,创始人CEO为原JD.COM移动电子商务总经理邓正平,技术合伙人为原JD.COM产品技术总监,运营合伙人为原JD.COM商务运营总监。
事实上,从公平的角度来看,JD.COM和芬香之间有一种非常微妙的隔离,本质上没有直接的联系。
调查资料显示,芬香属于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邓正平,拥有58.1769%的受益权。
JD.COM没有出现在股东名单中。然而,持有芬香8.7%股权的江苏赛福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有刘和章泽天,他们分别持有7.23%和1.81%的股权。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投资芬香的是创始人刘的家族基金江苏赛富。2016年,他离开JD.COM开始创业。2019年初,转型为芬香,获得江苏赛富投资,并与JD.COM达成战略合作。
最新融资信息显示,芬香已于2019年底完成新一轮1000万人民币融资,金沙江创投领投,Star VC跟投。据悉,此轮融资由金沙江创投管理合伙人朱啸虎领投,融资后朱啸虎也进入芬香董事会。
凭借这种微妙的联系,芬香将品牌与JD.COM牢牢绑定,通过微信生态圈中的小程序和微信群,打开流量池效应。
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社交电商的发展变量在于腾讯和微信的开放态度。
因为JD.COM和腾讯的合作,粉香在微信生态的应用上明显驾轻就熟,微信群的几千名推广人员不断裂变。注册、购买、提现、转发等所有环节都可以在微信小程序和嵌入JD.COM微信生态的页面中完成,畅通无阻。
在芬香的指导下,2019年第四季度,JD.COM新增用户2460万,创下了过去12个季度的新纪录。
可以说,JD.COM和芬香之间的暧昧是前者和交通高峰之间的妥协。但两者在股权上保持一定程度的分离,因为社交电商的裂变式增长才是实现导流的法宝,这往往是一种有争议的分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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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原罪?危险配送模式
国内社交电商的玩法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群组、分发、SAAS工具、社区等模式。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分销模式。
层层分销的模式是否涉及到传播?社交电商平台很多。为什么有的受到惩罚,有的没有?其实分级管理,会员费,佣金规则等。,都是法律层面考虑产品是否构成传销的关键因素。
“社交电商的本质就是打法律的擦边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就在一年前,社交电商花生日记涉嫌构成非法传销,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共计罚款7456万元——国内电商领域为数不多的“天价罚单”,轰动业界。据了解,花生日记会员级别高达51,累计佣金超过4.5亿元。
此前,达人店、纪昀微店等社交电商平台也因为模式被查出涉嫌传销,被处以高额经济罚款。
根据《MLM禁止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可以总结出MLM的三个行为特征,即“拉人头”、“团队工资”、“收取入门费”。
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交电商的发展模式和传销的本质很难切割。
设置分级管理架构、采用多级佣金计提制度、会员升级费,是社交电商涉嫌传销的“原罪”。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原罪也是实现快速发展的核心手段。
“社交属性的裂变式增长,从商业角度来看是充满诱惑的,很多项目会愿意在避免措施的前提下冒险。”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芬香在应对传销的“红线”上很谨慎——取消购买礼包和消费的准入门槛,简化佣金制度。根据官方小程序,成为普通会员无门槛,佣金计提级别简化为svip和导师两个级别。
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其多级分销的性质。按照两个会员级别的直属队和非直属队的佣金规则,佣金已经突破了第三关。
不过,在邓正平看来,芬香并不存在涉嫌传销的风险。一方面,粉香没有收费门槛,成为会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也不构成“拉人头”。另一方面,芬香在JD.COM商城销售的商品是正品,有售后服务保证。
他认为芬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因为它是一个零门槛。消费者、推手、商家、粉香、JD.COM都是这种模式的受益者,不存在受害方。这是芬香和MLM的本质区别。
事实上,刑法意义上的传销和工商行政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很大不同。《禁止传销条例》认定的“传销活动”,不一定构成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统电商逐渐暴露出互动性弱、获客成本高、用户粘性差等弊端。社交电商在传统电商平台等流量焦虑中诞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商越来越弱的增长节奏。
但在激烈的竞争下,社交电商的引流和裂变方式越来越激进。为了实现增长,他们不惜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背离了电商购物的本质,破坏了市场规则。长此以往,最终会导致行业价值的逐渐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