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好评返现图片(“亲,给个五星好评!返5元红包!”12月28日开始,这些行为不允许了)

来源:新闻夜航

“亲爱的,给我一个五星好评,返5元红包!”

商家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的情况屡见不鲜。本应帮助消费者决策的评价,通过好评和返现的方式变得毫无意义。淘宝宣布更改淘宝评价标准相关条款,以增强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其实早在2013年,淘宝就表示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很快公布实施。然而八年过去了,好评返现的现象并没有消失。

12月21日晚间,淘宝发布《关于淘宝评价标准规则变更的公告》。淘宝表示,为了让评价内容更加真实,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淘宝将对淘宝评价标准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根据通知,此次变更主要包括调整评价内容和行为要求,明确违规处理评价措施等。适用于所有淘宝卖家和买家。

与改变前相比,新的评价标准对买卖双方的行为有了更具体的要求:

卖家不得要求买家写好评、修改评价、添加评价等。自己或通过第三方;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或引导买家给予“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优惠返现、优惠免单、优惠红包、优惠优惠券;不得通过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不真实评价;不要自己或通过第三方故意给同行竞争对手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不允许买家通过给予评论、差评、负面评价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发布大量无意义的信息、与实际行为不符的信息。

关于违规的处理:淘宝将根据相关规则采取屏蔽评论、不予积分等措施。对于违规卖家,采取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对于违规买家,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一般来说,有利返现的金额不大,看似无害,其实危害很大。返现好评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变相贿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也侵犯了其他商家的权益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好评返现也违背了评价机制的初衷,对网络交易的整个信用体系也是一种伤害,最终导致消费者、商家、平台三输的局面。

即使是参与好评返现的消费者,也难免会因小失大。有的商家不讲“武功”,消费者给了好评也拿不回那点现金,即使金额已经很低了;有些消费者因为已经给了好评,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维权变得很被动。

名声由来已久,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早在2013年,杨光。com曾经做过一个关于好评返现的报道。报道称,阿里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好评返现”现象,并高度重视。这种行为独立于群体评价体系之外,会干扰我们的好评体系,无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消费者对交易的满意度,不利于商家提高服务质量。淘宝一直在制定相应的措施,很快就会公布实施。

这似乎是个好消息。但是我们从淘宝公布的评价标准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评价标准在2015年才第一次生效,淘宝对有利返现的反应还是有点迟缓,而且从近几年的结果来看,治理效果很一般。



淘宝评测标准截图

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并不是空白的。

好评返现图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用户的评价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优惠券等任何能够诱导用户进行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法治日报曾指出,治理好评返现的一个重点是规范经营者,尤其是要牢牢牵住平台经营者这个“牛鼻子”。而外卖电商平台屡禁不止,与一些平台的“推波助澜”密不可分,平台负有监管失职的责任。

从2013年到2021年底,9年即将过去,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淘宝这次不要仅仅停留在更新规则的层面,而是切实拿出雷霆手段,彻底整治好评返现乱象,还消费者一片净土,让消费者不用再等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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