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微商一手货源(成都龙泉两人直播带货售假 多数产品系仿冒知名品牌)

封面新闻记者田

名牌产品也可能被“贴牌”。如何保证直播商品的质量?近日,成都龙泉驿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依法保护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胡某通过微信销售假冒鞋子、服装、手表牟利,并雇佣被告人谢某等人帮忙销售。胡某负责联系其家里打通货源渠道,联系直播平台做广告吸引买家,统一收款结算,谢某则协助胡某具体销售事宜的执行和对账。

胡某等人明知是耐克、阿迪达斯、VANS、BOY等数十个假冒品牌的服装、鞋子,以及劳力士、卡地亚等数十个假冒品牌的手表仍在销售,销售金额共计752万余元,违法所得241万余元。龙泉驿法院经审理,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谢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23996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4600元。

法官声明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一种剽窃注册人商品声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建议,商标的主要功能是使相关公众能够通过商标识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避免相关公众对不同来源的商品或者服务产生混淆和误认。本案作为商标销售侵权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巨大,极大地损害了相关产品所有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权利人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应当固定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经营者的经营信息、网站、宣传资料等。第一时间在法医现场发现。同时,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新闻媒体曝光,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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