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4x/图)
贵重物品需要快递。为了降低风险,选择保价。你以为快递过程中出了问题就按保价赔偿吗?不一定。日前,一则消息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
据界面新闻报道,某玉器商家用顺丰快递给买家寄了一只玉蟾。由于价格较高,其在寄送快递时选择了保价服务,注明价值4000元,保价费32元。快递员验货后收了保价费和快递费等。然而,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受损,要求退款。于是商家向顺丰索赔4000元。但顺丰认为货物实际价值只有600元,只愿意赔付600元。
现实中,快递丢失或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很多时候快递公司都能及时赔付,但类似的快递保价服务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据《工人日报》近日报道,在某维权平台上以“快递保价”为关键词搜索发现,累计投诉量达7718起,涉及多家快递公司。投诉主要集中在快递意外丢失后未按保价协议获得相应赔偿、快递员在收费时擅自为用户增加或减少保价赔付、客服推诿等方面。
快递保价服务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邮件以外的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也规定,快递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保价快递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承担责任,未保价快递按照民法相关规定承担责任。那么快递公司和寄件人在保价上有哪些约定呢?
根据顺丰的投保规则,用户应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善意投保,顺丰将按照用户选择的保额收取保险费。但用户在索赔时,需要提供商品价值的证明(如发票等。),顺丰结合市值和第三方机构的意见评估损失。如果快件全部丢失,顺丰将按照实际损失对用户进行赔付,最高不超过保额。如果顺丰认为快件实际价值低于投保时申报的价值,则视为超额投保,只赔付实际价值。其他快递公司的保价规则也大同小异,都规定按照快递的“实际价值”进行理赔,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如果快递公司认定快件“实际价值”较低,在投保时会申报较高的价值,支付较高的保险费,不会按照申报价值赔付。
按照这个规律,“高保低赔”似乎也没什么错:高保的原因是用户“不诚信”,虚假投保。如果快件损坏后,快递公司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付,是规则中规定的。但这种保险规则是快递公司单方面规定的格式条款,用户无权更改该条款,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果不接受保价条款,就意味着不能给快件投保,如果损坏,就要承担更大的损失。这种格式条款涉嫌霸王条款,效力存疑。
在接受保价时,快递公司并未对用户选择的保价金额提出异议,而是按照用户申报的价值收取保价费用,并对快件进行拍照,证明收货时货物的状态。这应该算是快递公司对快件申报价值的认可。如果快递公司觉得快件实际价值没有那么多,就应该要求客户降低保价。高价收取保价,却不承认赔付时的高保价,显然不是一种诚实的商业行为。
有些快件的实际价值确实很难确定。比如这次风波中的玉石,在不同的交易中,价格可能相差很大。但如果快递公司觉得难以确定价值,可以拒绝保价,也可以拒绝高额保价。事实上,顺丰速运在保单中已经写明,对于古董字画、观赏石等价格不易核实的物品,以及玉雕、手工制品等易损或不易妥善保障的物品,不提供保险服务。如果顺丰一开始就说不保价,用户可能会选择其他快递公司快递。一旦用户的保价被接受,就要收取相应的保价费。一旦快件损毁,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保价金额进行赔付。这应该是基本的商业原则。
至于有人担心会出现恶意支付高额保价赔偿的问题,这是过虑了。如果快递没有损坏,是不会赔偿的。并且高保险价格对应于高保险价格。如果快递公司收取高额保价费,就更应该注意快递,避免其受损。如果快递公司对保价快递和未保价快递采取同样的处理程序,没有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那么损失就是自取的。万一保价快递出现赔付总额大于保价总收入的情况,降低快递损耗率的价格过高,快递公司也可以通过提高易损件的保价率来解决。
诚实、自愿、公平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用户在选择快递投保服务时,当然有善意投保的义务。但是,快递公司一旦接受用户保价,快件损毁就应该按照保价赔付,而不是收钱时坦诚,赔付时欺骗。这也不符合诚信原则。
辛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