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在职场打拼的你整理了15种法定节假日最新最全的规定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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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法定节假日
依据:《全国节日和纪念日放假办法》第644号令。
第2条所有公民的假期:
(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大年初一当天);
(4)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节当天);
(6)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节当天);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部分公民节假日的节日和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年轻人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未满14周岁的儿童放假一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六条公民在工作日休假,如适逢星期六、日,应当补休。一些公民的假期,如果适逢周六日,则不予补休。
延伸问题:公司可以不给部分市民放假比如妇女节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节假日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部函[2000]18号)中规定了这个问题。部分公民节假日期间,公司安排员工工作,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公民节假日的规定, 节假日适逢周六、周日,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
02带薪年假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的员工,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算年休假。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假超过20天且单位未按规定扣除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
(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
(5)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
2.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被视为工作的,应当计算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为用人单位新进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年休假天数按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本单位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年度内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应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劳动者当年工作时间折算,并支付应休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未休满一日的年休假工资不予支付。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如下:(本公司当年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分机:
劳动者个人累计工作年限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03婚丧假
国有企业监管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旅游假问题的通知。
1.员工结婚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婚丧假。
2.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工作;外地员工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到外地参加丧事的,可以根据距离给予出差假。
职工的岳父、母亲、丈夫、岳母死亡,需要参加丧事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分机:
2021年,各地逐步修订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婚假&产假天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04回籍假
依据:《职工探亲待遇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未与配偶同住,公休假日不能团聚的固定职工,均可享受本规定中探望配偶的待遇;不与父母同住,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本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但公休日可以与父亲或母亲团聚的员工,不能享受该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员工探亲假期:
(1)员工探望配偶时,每年给予一方30天探亲假。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一次假期,假期为二十天。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假的,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予一次假期,假期2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此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旅游假。以上节假日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教职工),休假期间应探亲;假期较短的,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回探亲天数。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享受待遇:
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工作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
2.不要和配偶住在一起,不要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
05产假和陪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前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分机:
2021年,各地逐步修订《人口与生育条例》,增加产假&陪产假天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06育儿假
依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了25项重点工作。其中,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了完善家庭监护支持的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产假制度和哺乳时间的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育儿假试点。
分机:
2021年,各地逐步修订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了育儿假天数。详情请见下表:
07孕期产前假和产前检查假
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办法》第644号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应当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一小时的休息,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休60天的产前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80%。
分机:
注意,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休产前假的前提是单位同意,不是强制性的。
08哺乳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一小时。
09痛经假
依据:《女职工保健条例》。
1993年,原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条例》指出,患有严重痛经和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可给予1至2天的经期休假。
分机:
目前,许多省份,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等。,在地方法规中明确了女职工的这一权利。
10次病假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实施条例》
1。患病医疗期: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2。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年平均月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年平均月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和67.4小时,职工日平均工资可相应折算。
11医疗期
依据: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五至十年九个月;十至十五年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为三个月的,计算六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六个月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九个月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十二个月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上面这一段很长,不太好理解。只是政策参考。只要看看下面的表格就ok了!
了解医疗期的持续时间和计算方法▽
12次工伤假(带薪停工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因工负伤的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照顾的,由单位负责。
公司的13个法定节假日
依据:工资支付条例
用人单位因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停业,且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视为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个的,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和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14甲类传染性病假
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电〔2020〕5号)
第一条规定:“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3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理疫情相关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规定:
“不属于依法被隔离的情形,但属于政府依法采取停工或者关闭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企业延迟复工或者劳动者无法复工的情形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三是企业不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不复工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5个独生子女看护假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地方政策中,部分省、市、区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其子女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照顾,每年给予子女累计5-20天的照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淮安、广州、重庆、四川、河北、山西、河南、宁夏、内蒙古、云南、xi安[/s2/]等16个地方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护理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河南省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不少于20天,黑龙江省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20天。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四川、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地也规定了非独生子女也可以享受带薪看护,时长比独生子女略短,但可达7-10天。
各省都规定子女有偿护理要符合“老人生病住院”的条件。其中,四川等省有严格规定,要求“老年人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重庆也规定了“老年人生病住院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