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的保险费怎么算(国际贸易中选择贸易术语,买卖双方应该选择FOB还是CIF?)

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逐渐好转,一直被病毒束缚的国际贸易活动逐渐开始处于不利地位。作为两种最常用的贸易术语,FOB和CIF在双方的含义和义务上有很大的不同。作为一名专注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资深律师,我将通过本文简要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并对不同主体在不同场景下应选择FOB还是CIF提出适当的建议。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基本定义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主体之间的跨境货物贸易活动。国际贸易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也可以作为主体参与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在历史、文化、贸易习惯、语言特点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国际贸易交流过程中出现很多困难。为了方便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规范交易规则,国际商会(ICC)经过长时间的探索,总结实践经验,于1936年首次引入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来解释买卖双方的贸易价格和贸易条件。在实践中,人们甚至可以通过Incoterms直接知道对方的报价方式。经过80多年的发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修订至第9版,其2020版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结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规定了4组11条国际贸易术语,其中C组4条,D组3条,E组1条,f组3条。

(1)c组

c组有四个国际贸易术语:CFR(成本加运费)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运费支付给;运费和保险费付至。这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卖方应承担到约定港口的所有费用,其中CFR和CIF专用于水路运输。

(2)d组

D组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货物的目的地有关,包括:DDU(未完税交货)目的地交货;DPU交货(卸货地点交货)卸货地点;完税后交货。

(3)e组。

保险费怎么算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只有一个:e组EXW(工厂交货)工厂交货。该术语的买方负有最大责任,卖方只有在确保货物能够在工厂正常交货的情况下才能转移责任。

(4)F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F组中有三个国际贸易术语:FCA(承运人交货)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

在这四组11个贸易术语中,FOB和CIF是最常用的术语,所以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讨论这两个贸易术语。

二。FOB贸易术语介绍

(FOB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

FOB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的缩写,三个词合在一起的字面意思是“免费登船”,所以这个术语的规则是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卖方的责任只是将货物交付到装货港的离岸船舷,而将货物从出口国运送到进口国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只有当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才转移到买方。

比如,卖方在交货过程中通过吊装将货物转移到买方指定的货船上,货物在越过船舷前意外坠海。此时该批货物的风险尚未转移,故该批货物的交付尚未完成,因此因搬运造成的货损责任仍由卖方承担。但如果集装箱已经越过船舷,那么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货物的损失将由买方承担。在FOB贸易条件下,买方承担了派船运输和支付保险的义务,因此除了向卖方支付贸易合同中约定的货物费用外,买方还需要承担运费、当地港口杂费和保险费。当然,好处是买方可以自由选择承运的船只、到达港和具体的保险。因此,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人们习惯将FOB术语称为“离岸价”。

(二)FOB贸易条件下卖方的主要义务

在FOB贸易条件下,卖方主要有以下四项义务:

1.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将合同标的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并按约定方式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货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货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办理标的货物的出口手续,取得相关证明和资料;

4.提供发票、运单等单据证明货物已交付,可根据买方要求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

(三)FOB贸易条件下买方的主要义务

在FOB贸易条件下,买方主要有以下五项义务:

1.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标的货物的价款;

2.承担货物在装货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负责联系和租赁运输货物的舱位,及时通知卖方货船的名称、型号、停泊地等信息,以方便买方准确、及时的到货;

4.自费准备进口许可证、批文等所有材料,办理所有涉及运费的海关手续;

5.签收合同中双方同意的标的货物及相关文件。

三。CIF贸易术语介绍

(CIF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

CIF是Cost Insurance(和)Freight的缩写,包括标的货物的成本、运输和保险。卖方承担将标的货物运至指定港口并在合同约定的日期装船的义务,同时为买方购买海运保险,并负责安排运输和为标的货物购买保险。在合同谈判阶段,买卖双方必须明确运输方式、费用、风险、投保金额等具体内容,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需要注意的是,CIF条款的适用范围是海上运输和内河运输,交货方式也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卖方只需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装运和交付目标货物并提供相关单据即可履行交货义务,因此货物灭失风险将在卖方于装运港完成交货义务时转移。

(CIF贸易条件下卖方的主要义务

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主要有以下六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港将标的货物装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

2.办理标的货物的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3.办理标的货物的运输保险,支付运费;

4.承担标的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5.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

6.提供商业发票和保险单等重要文件的书面或电子凭证。

(CIF贸易条件下买方的主要义务

在CIF贸易术语下,买方主要有以下四项义务:

1.根据合同支付货款;

2.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文;

3.承担标的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在目的港签收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及相关文件。

四。案例的启示

接下来,通过作者承担的一个案例,介绍了FOB条款和CIF条款的区别:

江西邱欢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OCEANFORCEENTERPRISESLTD(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贸易条件为FOB。在FOB贸易条件下,买方安排承运人运输货物,因此买方安排欧洲航空(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运输货物。2013年12月31日,货物在上海装船后,承运人向卖方出具了全套正本提单。2014年1月12日,货物到达目的港,买方尚未支付兑付票据。后来,卖方发现货物由承运人交付给买方。卖方仍持有全套正本提单,但承运人在未见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导致卖方无法追回货款。之后,卖方通过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挽回了损失。

五.律师的建议

1.选择FOB还是CIF更有利?这是否有利,要看是对买方有利还是对卖方有利。这里重要的考虑是对货物的控制。使用CIF,就是卖方指定承运人支付运费,负责保险,这样卖方就可以很好的控制货物,没有卖方的同意,买方是拿不到货物的。使用FOB意味着买方指定承运人支付运费并负责保险,因此买方可以很好地控制货物。即使卖方不同意,买方也可能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获得货物。如前一个案例所反映的,当无提单交货时,贸易术语是FOB。为什么?因为买家对承运人比较熟悉,甚至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即使买家没有正本提单,一些承运人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也愿意冒险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所以建议卖方优先考虑CIF,买方优先考虑FOB。

2.虽然CIF叫CIF,后面是目的港的名称,但是货物的风险转移点也是在装运港,就像FOB一样。在这一实践中,有人误解CIF的风险转移点在目的港。事实上,如果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后果不应由卖方承担,而应由买方承担。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买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CIF和FOB适用于水路运输。如果买卖双方想选择其他运输方式,应该选择CIP和FCA。其中,CIP条款下买卖双方的义务对应CIF,FCA条款下买卖双方的义务对应FOB。

李新利律师


上海温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该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入选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温岚国际投资贸易部主任,广州仲裁委、海南国际仲裁院、南昌仲裁委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代表,国际律师协会(IBA)会员。1999年参加工作,200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开始执业。

业务领域

对外贸易争端解决、国际贸易咨询、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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