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11月11日还没到
但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促销活动。
很多人都开启了“买买买”模式。
然而,在优惠待遇面前
消费者还应该理性消费吗?
以下案例,教你“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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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折扣
商品缺货就退钱?
双十一预售期间,杨女士看中了一件原价500元的大衣,优惠价只要369元。按照这家网店的规则,她交了60元定金,11月1日零点交了309元,就可以等发货了。但是等了好几天,商家还是没有发货。
△杨女士购买页面截图
“后来他直接说没货了。”杨女士觉得很气愤。“他还说要退我押金加上我付的尾款。我认为这不公平。如果他们单方面违约,不发货,就只退我原款。”
杨女士在向电商平台投诉的同时,还通过平台查询到该网店的商事主体位于深圳。收集证据后,她向深圳市消委会反映了情况。
深圳市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商家促销宣传的证据(如优惠活动详情、下单页面等),通过315消费网进行投诉,消委会专员将介入处理。
不合理的优惠待遇
可能是个陷阱。
“双十一”期间,很多直播间也有各种带货促销,但面对不合理的低价也要谨慎对待。消费者陈先生反映,前几天他在一个直播间看到一个主播在宣传苹果12手机,要价只要999元,但是他下单的时候,主播的要求有点奇怪。
陈先生说,对方指示他先支付14元购买一个装有手机的“盒子”,然后以货到付款的形式支付999元。但当他打开“盒子”一看,当场傻眼了:里面居然是模型机,别说正常使用,连开机都根本不行!
此时,陈先生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当他试图联系商家时,发出去的消息全部石沉大海...
目前,陈先生准备向平台所属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理性选择直播购物,多渠道了解产品性质,选择知名直播平台,不要轻信商家对产品的夸大宣传。网络直播平台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平台入驻经营者和商品的管理和审核,积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毛玉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咨询部工作人员
比如《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除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还可以追究平台的连带法律责任。
“双十一”消费季还在进行中。
你剁手了吗?
在buy buy买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来源:第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