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骗保立案标准(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据公安部官网消息,10月8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与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部署的打击欺诈和保险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和成果。

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与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全力以赴,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回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医疗机构277家,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一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四川达州市公安局破获的“3.01”骗取医保基金案的案情。“3.01”骗取医保基金案是公安部、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四川省成功查处的一起民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件。

今年年初,四川省达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纪委监察局移交的线索,成功摧毁了宣汉县敏泰医院假借医疗保险基金的犯罪团伙,抓获包括医院院长在内的犯罪嫌疑人47名,冻结涉案资金140余万元,缴获大量假案、账册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高达1100余万元。

经查,宣汉县敏泰医院已向医保局申请医保基金1073万余元。自2018年5月,宣汉县敏泰医院被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来,以宣汉县敏泰医院院长王某才为首的犯罪团伙,以该医院为幌子,开始有组织地实施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活动。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为了骗取医保基金非法获利,医院内部全程造假。市场部用硬性指标拉病人找资源,医院工作人员每介绍一个病人就拿一个300元。医生开假处方,多开药品和体检项目,伪造病历,多开住院日空挂床位;检验科修改患者检查系数指标,达到骗取患者申请住院的目的;护理部编造护理记录,虚假执行医嘱,虚假收费,多销毁药品和耗材;医院办公室负责按照申报要求整理医保案件,申报国家医保基金,诈骗所得医保基金除医院日常运营成本外,全部用于股东分红和营销提成。



医院收治了来自四川、安徽、河南、重庆、贵州等5省市的5059名医保住院患者。,而王某才等人先后被虚构165人住院228次,仅此一项就骗取医保资金近百万元。本案中,假病情、假住院、假病历、假检查项目、假化验数据、假护理记录、假执行医嘱、假处方、假治疗,一系列欺诈手段触目惊心,严重侵害患者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严重损害公序良俗。

今年4月以来,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四川省公安厅把依法打击诈骗和保险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破案。截至目前,已摧毁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6名,破案75起。

下一步,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他们将在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联合医保、医疗卫生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犯罪,为医保建立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保险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第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数额,但未达到较大数额的,可以按一般违反保险法处理,达到较大数额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认定保险诈骗罪涉及相关犯罪。

实施保险诈骗,以放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方法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死亡、残疾、疾病,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放火与保险诈骗、故意杀人与保险诈骗、故意伤害与保险诈骗等数罪并罚。其行为表现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律法规,通过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行为量大。

骗保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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