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渠道,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灵信管方志〔2022〕1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屋主人是出租屋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与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承租人信息(姓名、电话、籍贯、身体异常与否)向出租屋所在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告,并直接送村(社区)或电话书面报告。
第二,承租人必须如实提供身份信息,配合房东申报信息。从我国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当地疫情发生的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回零陵的租户,必须主动联系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配合社区(村)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各乡镇要按照自治区、百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灵信关方志
3.对于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小区,由物业负责安排住宅出租屋,并将小区租户统计情况上报当地社区(村)和派出所。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单位小区和集资房小区,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上报出租房屋情况。
四、各乡镇(社区、村)要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全面、及时、准确地对辖区内的房屋承租人信息系统进行调查、登记,并纳入社区(村)管理,社区(村)负责逐一摸排,确保不漏一人。
5.凡出租屋业主、承租人和物业公司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6.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出租屋业主、租户未按要求登记举报,请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
附:1。凌云县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2.凌云县乡(镇)派出所报警电话
凌云县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凌云县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泗城镇:0776-7612044
夏珍:0776-7408006
凌翔:0776-7428099
超翔:0776-7402000
沙里乡:0776-7588006
罗楼镇:0776-7538881
加友镇:0776-7508006
宇翔:0776-7468006
凌云县各乡(镇)派出所报警电话
思成派出所:0776-7618732
派出所:0776-7408012
李超派出所:0776-7420234
凌派出所:0776-7428095
沙里派出所:0776-7588219
罗楼派出所:0776-7538003
加友派出所:0776-7508009
于洪派出所:0776-7468013
来源:凌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