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几乎成为人们的日常需求,网上商品种类繁多,质量好,价格低。但是有时候,我们还是忍不住会被一些不诚信的商家欺骗。我们得到的货物与广告上的不同。我们能退货吗?对不起,商家说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商家在销售前已经表示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真的可以不退货吗?
不一定是这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一般情况下,可以返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这种情况不能退:
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2)新鲜易腐;(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投递报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代表性的就是手机,关于手机的纠纷与日俱增,但是支持消费者的判决却很少。手机一旦激活使用,没有质量问题,一般很难换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但消费者行使这一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适宜退货的商品,不适宜无理由退货。
因此,律师提醒您,对于需要现场验货的价值较大的商品,最好进行线下交易。收到货物后尽快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网络交易平台,及时保留投诉记录,为日后诉讼做准备。
网络交易平台有责任吗?要看具体情况。
消费者网购选择的网络交易平台,是为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双方提供网上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允许交易双方自主开展交易活动,不参与交易双方交易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此,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有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或者不能配合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消费者这样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按照其承诺承担赔偿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支付后,可以依法向实际卖家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