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办理2021年普惠性稳定岗位补贴、
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的公告
西昌市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企业在职职工、参保失业人员: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凉人社发〔2021〕44号)文件要求,西昌市2021年企业“普惠性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普惠性稳定岗位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在西昌市内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拖欠职工工资福利、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属于发放范围)。
2.2020年度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其中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高于平均参保职工总人数的20%。裁员率按上年度企业(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较确定。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省、州、县产业发展方向和相关政策;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失信企业。
4.企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发放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标准实施;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型企业标准实施。
(三)资金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出。
(四)申领方式。可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e就业”线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
(一)申请条件。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去年已申领享受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今年不再申领。
(二)发放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330元/月;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528元/月。
(三)申领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申领方式。可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e就业”线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已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标准的批准日期为准);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受理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的申请;
5.对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符合条件参保企业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仍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执行。
(二)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三)申领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网上查询打印件(1份)。
(四)申领方式。可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e就业”线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内集中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西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原西郊乡政府一楼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834—3222539
西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