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15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1〕150号

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台国运﹝2021﹞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38亿元,所筹资金19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产业园区和轨道交通运输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19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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