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理部门(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哪些管理制度?)


18.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哪些管理制度?

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整理出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下:

(1)燃气安全宣传制度。(依据:《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2)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制度。(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3)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依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4)燃气供求状况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依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5)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依据:《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天然气运营管理规定

(6)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7)燃气投诉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8)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9)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10)地下燃气管线资料查询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1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管理制度。(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12)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依据:《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13)燃气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制度。(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14)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15)其他管理制度。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气瓶充装许可、燃气气价、燃气运输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办法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定,暂未列入燃气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另,除上述以外,按照各地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规定的岗位职责所对应的管理制度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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