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安全生产专场(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持续推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2020年已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对照2021年和2022年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累计检查民爆销售企业检查36家次,发现整改问题65条,通过检查整治,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据通报,清远现有一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一个混装炸药作业辅助设施。
国家对民爆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
据通报,清远现有一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一个混装炸药作业辅助设施。销售企业是清远市和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有7家分公司,从业人员120人,共有炸药仓库共12座,核定库容量共233.4吨;雷管仓库共11座,核定库容量共180万发。混装炸药作业设施是广东宏大罗化民爆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英城镇的多孔粒状炸药车及地面辅助设施,核定年生产量2000吨。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管控,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由工信部审批颁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由省工信厅委托清远市工信局颁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爆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爆物品。
民爆物品从生产到终端用户的使用要经过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和使用等环节,整个流程每一个环节都非常严谨,物资流向非常清晰。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具备爆破作业资质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市民不可以随意购买。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举报人最高50000元奖励
民爆物品属于危险爆炸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发重大的伤亡事故,今年山东烟台、河北省赤城县相继发生爆炸品意外事故。
以案为鉴,清远工信部门通过加强理论指导实践,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及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法律宣传等多措并举,做好行业监管。公安部门聚焦“平安+满意”创建行动,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持续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近3年来,全市涉爆犯罪零发案,全市没有发生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事件,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另外,为了发动社会监督力量,2021年5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规定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贩、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重大案件,打掉团伙,捣毁源头窝点,收缴民爆物品及剧毒、易制爆化学品,视情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0元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打110向公安局的投诉举报。
【记者】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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