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仓库建设程序(莒县公安局完善机制流程着力提升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陈东学

近年来,莒县公安局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机制,优化审批、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实现了“不丢失、不流失、不炸响”的工作目标。4月16日,全市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现场会在莒县召开,对县局民爆物品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民爆库房运营管理方案

强化制度监管,提升民爆物品监管责任水平。莒县公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民爆安全管理的具体事项和相应责任为内容,从分管局领导、治安管理大队、辖区派出所、涉爆单位4个层面层层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目前,县局已分别与全县32家涉危涉爆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他们还完善联合监管制度。协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召开民爆物品管控联席会议,完善民爆物品流转环节规章制度,统一民爆物品进出库登记、领用、归还、保管等基础台帐,实行逐家建档管理,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形成监管合力,全县民爆物品单位登记备案和列管率达100%。同时县局完善日常检查制度。采取涉爆单位自检自查、属地派出所日常检查、治安管理大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进行全面严格检查,确保将涉爆单位、涉爆人员、涉爆物品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对违反规定作业或使用单位有资质不全、证照过期等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停止服务。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226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

强化流程监管,提升民爆物品监管精细化水平。县局狠抓民爆物品储存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建设标准》,每月定期对全县2家民爆仓库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对民爆物品仓库的安防设施、内外部安全距离、避雷设施、人防、应急处置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的正规化管理。同时狠抓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对民爆物品运输单位的车辆、人员、准载量等资质进行全面审验,实行“一车一押运员”制度,核发填有供货单位、承运单位、承运人等相关信息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实行专车配送,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他们还狠抓民爆物品使用管理。督促涉爆单位、企业制定严密的爆破作业流程,要求民爆物品的领用、爆破现场作业都必须在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作业完工后,必须当场清点、记录民爆物品的消耗情况,剩余民爆物品当天统一回库储存,真正做到谁领、谁用、谁签字,做到日领、日用、日清。

强化培训宣传,提升民爆物品监管社会化水平。莒县公安重视加强涉爆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定期举办4次涉爆单位从业人员集中安全使用培训培训班,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岗位技术等培训,并严格考核,严把民爆物品“使用关”,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杜绝了民爆物品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还加强社会面宣传。组织警力、平安志愿者等举办各种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集中讲座、深入企业走访等形式,积极开展民爆物品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6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份。同时,借助“莒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及时推送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危爆物品单位和整个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救助能力。

县局特别加强涉爆违法犯罪打击。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主动举报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的强大声势。同时,对发现的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危涉爆案件4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名,其中烟花爆竹案件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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