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策划的主要内容(「施工安全管理指南」二:项目安全安全风险策划管理)

第一节 安全风险策划

一、周边环境调查

1.周边环境是指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地表水体等。

2.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3.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设计阶段会给出一部分地形图、管线图等周边环境资料。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4.周边环境现状与设计单位提交的环境调查报告不一致时,应立即反馈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对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及时提交给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5.周边环境调查内容:

(1)一般包括周边环境的名称、类型(或用途),平面位置及与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对关系(图)、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产权管理或使用单位、修建单位(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使用现状、竣工图纸及特殊保护要求等。

(2)地上建(构)筑物需重点调查建筑层数、高度、建筑物用途、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标高)、设计允许沉降量、沉降观测资料、现状裂缝、结构老化情况等内容。 采用复合地基、桩基的建(构)筑物还包括地基基础的主要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  

(3)地下构筑物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外轮廓尺寸,顶、底板埋深(标高),施工开挖范围,支护结构形式,抗浮措施等内容。  

(4)地下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缆,需重点调查管线的类型、功能、材质、管径、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架空(标高)、施工方法、塔杆位置埋深及基础形式等内容。各类管道还包括管节长度、接口形式、接头位置、拐折点坐标、管径变化位置、节门(或检查井)位置、工作压力(或充满度)、使用情况(正常、废弃、渗漏)等。  

(5)桥梁涵洞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桥宽、桥长、跨度、基础型式及桥梁承载力标准、桥梁限载、限速、桥面及涵洞破损情况、桩基参数(桩长、桩径等)、设计允许沉降变形量和沉降变形观测资料等内容。  

(6)隧道需重点调查隧道的顶、底板埋深(标高)、断面尺寸,衬砌厚度,施工方法,人防联通、附属结构(洞门、竖井、小室)、变形缝设置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工程项目运营策划及管理

(7)道路需重点调查道路等级、路面材料、路面宽度、路基填料及填筑厚度、支档结构 、养护情况、破损情况等内容。  

(8)轨道交通设施(地铁、轻轨、铁路)需重点调查敷设方式、线路形式、道床形式、行车间隔、运行速度、车辆荷载、轨道变形要求、道岔接触网杆、轨道设施等内容。

(9)地表水体需重点调查水体范围、水底淤泥厚度、水深及用途、防洪水位、通航要求、防渗方式、水工建筑的设计允许沉降量和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10)水井需重点调查井深、井径、井壁材质、出水量等内容。  

(11)文物及风貌建筑需重点调查文物等级、分布范围、保护控制范围等内容。

6.周边环境调查报告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  

b)调查目的和依据; 

 c)调查范围和对象;  

d)调查方法和手段;  

e)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f)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g)附图、附表  

二、周边环境风险评价

1.工程施工,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容易对周边环境,如毗邻管线、临近构筑物和路面等造成破坏,因此需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主要危害包括路面开裂、地下管线损害、周边构筑物倾斜或坍塌、爆破施工队周边安全的影响、工程运输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

3. 项目根据需要,可邀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周边构筑物进行评估,形成周边环境危害因素识别评价表和评估报告。

三、营区安全评估

1.所有的营区均应进行安全评估。

2.营区包括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施工队生活区及仓储区,营区评估主要是选址和安全配套设施是否满安全要求。

3.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队住宿人数超过20人的营区安全评估报告应提前报公司安环部核查备案。(*)

4.营区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周边环境情况、洪灾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火灾风险评估、防台风风险评估、交通事故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及其他风险评估,以及评估结论等。

四、工程风险辨识与评估

1.对工程安全风险单独策划成稿,工程安全风险包括工程自身安全风险、工程涉及的环境安全风险等内容。

2.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它们涉及到:

1)正常的、周期性和临时性的、紧急情况下的活动;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活动;

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物料、设施、设备。

3.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价已识别的全部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产生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从中确定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对其中风险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过程、阶段或部位的活动,还应进行安全论证。评价和论证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其内容包括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

4.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对需控制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方式进行策划并形成文件。其中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方式应包括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

5.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评审和更新关于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的结果。

6.安全专项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安全目标及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规定的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论证的结果和相应的控制方式;

4)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识别结果及清单;

5)实施阶段有关各项要求的具体控制活动和方法,针对性的确定控制和检查段,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6)检查、审核、评估和改进活动的安排,以及相应的运行程序和准则;

7)针对重大风险应制定的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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