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运营部门设置及职责(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履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职责)

高速服务区有了专门监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履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职责


进服务区检查

  近日,在G76厦蓉高速公路赣州西服务区内,赣州高速路政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日常巡查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商品价格监测等进行例行检查,并着手建立监督检查基础台账。

  据悉,8月10日起,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正式履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职责,具体监管工作由省路政总队执行。连日来,全省高速路政部门迅速按下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商品价格监测“启动键”,全面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正式启动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工作后,各基层路政大队深入辖区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组织运营管理单位、加油站及餐厅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传达上级会议有关要求,集中学习《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商品价格监测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在积极开展政策引导的同时认真倾听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日常运营状况,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按照细则要求全力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工作。

高速管理运营单位名称

  目前,各基层路政大队纷纷启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停车场、餐厅、厕所等场所的安全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对服务质量进行了查询、对商品价格进行了监测。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同时对高速路政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督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付朝强 记者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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