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工作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养犬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旅游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广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袁海波;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韩大钧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养犬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按照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养犬管理服务和部分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养犬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01 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深入街道、社区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向养犬市民普及养犬管理规定。共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9万余份。
二是会同街道、社区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大讨论”活动。积极引导基层管理主体发挥作用,提高养犬管理多元共治、群治自治水平。
三是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宣传。与“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等栏目合作,与社会各界共同破解养犬管理难题;与青岛市爱护动物协会联合举行“科学文明养犬,做负责任宠物主人”系列宣传活动。
02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
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处置后3日内予以答复,对查处的违法养犬行为定期复查。对广场、学校和小区等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反映强烈的流浪犬、禁养犬、犬只经营问题和违法养犬、遛犬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部门共受理举报3400余起,开展执法巡查6300余次。公安部门查处和劝阻犬吠扰民、饲养烈性犬行为500余起,行政处罚130余起。城市管理部门劝阻、制止各类违规遛犬等问题2160余起,查处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30余起,罚款7100元。农业农村部门对2100余只犬免疫情况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03 做好流浪犬只收留处置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建立了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在发现流浪犬后,立即通过指挥中心通知就近力量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流浪犬“随出随捕”,捕捉流浪犬2500余只。公安、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收养基地开展犬只免疫等工作,制定基地防疫工作方案,定期安排畜牧专家到基地指导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保证了基地犬只收留工作有序开展。
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01 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配时
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制定了《市区交通信号控制优化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了交通信号灯动态优化机制,设计了以“边界缓进快出、内部过境快行、单点疏通提效、外部绿波疏散”为主要内容的青岛市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策略,形成了覆盖市区800余处路口交通信号配时方案体系和单点感应、线路协调、瓶颈控制等14种控制方法,对58条主干道实施了“绿波带”协调控制,对36个易拥堵路口进行溢出控制,全年共优化信号方案1.6万余次,全面推动城市交通畅通水平迈上新台阶。
02 交通信号、单行线设置、停车泊位施划等问题定期梳理优化
一是建立了“1+5+N”交通组织优化工作机制,根据政务热线以及市民来电来信反映的情况,协调运用交警及住建、发改、交通、规划等部门力量,研究拥堵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合力推动实施。
二是与市住建部门专门建立了道路微改工程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确定微改路口范围,纳入下一年度微改计划。今年来共制定实施了福州北路敦化路等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方案126个,实施“微循环”方案12个;对宁夏路燕儿岛路、合肥路劲松五路、合肥路黑龙江路、辽阳西路劲松四路、海尔路立交桥下5处路口实施“微改造”,年内全部完成。
03 着力解决医院、学校周边拥堵,以及学校、居民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
一是按照“一院一策”、“一路一策”的工作思路,从院内外两条渠道入手分别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了重点医院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方案,采取道路改造、路口渠化等措施,对院内的行车线路及进出口设置提出意见和建议,减少内外交通冲突。
二是做好医院、学校以及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动静态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摸排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逐一分析现状、剖析问题,制定重点区域整治方案,全力保障重点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是持续完善“情指勤督服”现代警务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勤务,精细化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先后对青医附院、市妇儿医院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在观海一路、合川路等21条道路上新增施划道路停车泊位750个,同时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调整取消停车泊位120个,着力解决重点区域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
04 解决“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问题办理情况
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街道办、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在全市道路上开展集中清理“僵尸车”专项行动。截止目前,清理道路上“僵尸车”140余辆,城区内道路上的“僵尸车”得到有效清理。交警部门会将在巡逻中发现的城市道路以外的“僵尸车”,及时将车辆信息通报辖区街道办事处、城管等部门,协助做好“僵尸车”的清理处置工作。
05 非法改装、拼装交通工具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办理情况
今年,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查处非法改装、拼装交通工具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对非法改装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对于查处的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依法处置。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收缴,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对非法改装货车实行溯源管理,落实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源头企业、销售企业及车辆所属企业信息,由各部门依法分别处罚。截止目前,共查处拼装车、改装车交通违法行为5200余起。
06 加强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及住宅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新建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优化、完善和提升。一是针对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存在停车设施缺失、公共交通不便捷等情况的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住宅小区,适度上浮配建停车泊位数量。二是在规划审批服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停车位配建指标,对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区域的项目加强交通影响评价和专题论证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和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公安机关及各责任单位,将继续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服务提升行动良好社会氛围,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公共交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为贯彻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以及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公共交通出行热点难点问题,更好的满足市民美好出行需要,进一步提高市民出行幸福感和满意度,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20年公共交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包括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公众意见征集机制、加强出租车和网约车管理、推进市区公交场站规划建设3项工作。
01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公众意见征集机制
为提高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本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体现“公开办交通”理念,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社会评价、行业监督和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民主管理,经社会公开招募,通过优先录取和摇号录取方式产生委员20名,组建完成我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此次入选的乘客委员会委员包括交通规划和管理专业人士、社区管理工作者、媒体记者、公共交通爱好者、公交行业从业者等各界人士。
2020年12月2日上午,我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本届乘客委员会秘书长及副秘书长人选,讨论通过工作章程。下一步,乘客委员会将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政策研究、服务调整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调研,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监督,提升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满意度。
02 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管理
为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青岛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出租汽车行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聚力攻坚,密切沟通协作,强化协同监管,维护好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推动出租行业法制化进程。已完成《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稿,市人大正在按程序审议。发布实施《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规范网约车市场准入。制定了巡游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企业、车辆、驾驶员实施考核,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继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出租行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容车貌自检、文明宣传,持之以恒地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规范、优质发展。积极回应各界意见建议,开展政策解释宣贯工作,认真办理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来件,畅通交流沟通渠道。
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巡游出租车监管平台开发建设工作,搭建新的全方位视频监控指挥系统,结合新技术应用扩展丰富系统监管、服务等功能。发布新的车载专用设备标准,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车载智能终端采购安装工作,更换最新型车载智能终端,具备人脸识别、行为智能分析等功能,进一步强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四是持续保持执法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行业监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监管行动,对违法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约谈、检查等,持续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强路面动态和重点交通枢纽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公示曝光处罚结果,形成执法震慑。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9638人次,查处黑出租242辆、不合规网约车1867辆、正规出租车和网约车违章行为662起。
03 推进市区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交场站建设,2020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区公交场站建设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借助公交企业重组整合契机,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推动公交基础设施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并同步实施。近年来,已建成桑梓路、云岭路、火炬路、河东路、紫荆阁、祥源路等公交场站,正在推进麦芽厂、沧安路、山东头、国金中心等公交场站建设。2021年将根据公交场站规划调整情况继续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有关区市及市直部门共同努力,加快公交场站用地落实,加大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投入,采取市财力投资、片区开发配建、地块综合开发等多种模式进行推进,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同步优化线网布局,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旅游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为贯彻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着力解决游客和社会舆论关注的旅游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政府,制定了《2020年旅游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集中开展四大行动:一是建立完善“海滨一日游”“崂山一日游”违法行为快速查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民宿、日租房管理规范;三是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建设管理方案;四是建立完善“游艇观光”等违法行为快速查处工作机制。目前,专项工作机制已全部建立。
01 建立完善“海滨一日游”“崂山一日游”违法行为快速查处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7月,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工作方案》,8月正式成立了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累计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发现违规线索10余条,对2家旅行社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检查中,突出新业广场、八大峡码头等重点区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提升了联合执法效率。在检查中,加强区市联动,通过实践提升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提高区市执法部门在旅游领域的执法能力。结合投诉、市场检查、舆情等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随旅游团队暗访活动的方案》,通过暗访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团队运作的全过程,优化了委托第三方暗访的相关制度。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使用不合格供应商、随意改变行程、降低服务标准等旅游市场顽疾,对青岛远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奥海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家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对个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等6起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案件查处数量、调查数量均为5年来最多。突出沿海一线及火车站周边旅游秩序整治,全力打击沿街拉客、社会宾馆开设“一日游”收客点和用车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取缔多处收客摊点。突出整治低价游市场,针对市场上“9.9元游威海蓬莱”、“29.9元超值济泰”等“不合理低价游”问题,约谈了青岛景程、山东华泰假期等旅行社,彻底打击了“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对2家从事“一日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是加强投诉处理。截止11月底,共受理旅游投诉近4000件(其中涉疫退团退费投诉2500余件),所有投诉均能在2个工作日内交于相关区市、部门处理,确保按期办结,共计为游客挽回损失450余万元。在投诉处理过程中针对旅游企业包机退费等问题,主动协调航空公司,帮助旅游企业减少损失。针对旅游投诉,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组织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赴现场进行检查和调研,及时解决并正面回应“行风在线”“媒体曝光”等舆情热点问题,激发了旅游行业发展的正能量。特别是海底世界、迎宾馆等景区周边停车难、交通拥堵现象,通过交警部门进一步疏导,周边交通压力明显缓解,沿海一线旅游秩序较往年明显好转。
四是优化“一日游”产品供给。为规范青岛“一日游”市场,委托青岛市旅行社协会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原则,以“良币驱逐劣币”的总体思路,依托“山东今日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电商平台的形式展示和交易“一日游”旅游产品,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提高“一日游”产品的服务质量。
02建立完善民宿、日租房管理规范
制定《青岛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经过再修改、再完善,形成《青岛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初稿,10月底由市司法局初步审核后发各部门、区市征求意见,目前正与消防等部门就具体细节进行再沟通。下一步将按照发文程序进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青岛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
03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建设管理方案
今年以来,在分析国内外发展趋势,总结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日常监管、第三方访查、业务能力考试、统一检查等监管考核方式,加强了青岛市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监督管理工作,淘汰了服务不规范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
04建立完善“游艇观光”等违法行为快速查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凝聚各单位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按照《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结合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重点梳理相关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市政府海上旅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强化落实海上旅游违法快速查处机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相关职能部门分工,修订信息通报制度、督查制度、日常管理规定,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二是严格标准,打好综合管理组合拳。强源头治理,坚持规划先行理念。修订《青岛市邮轮游艇帆船码头专项规划》,编制《青岛市海岸带及海域空间专项规划》、《胶州湾岸线公共空间规划》,为我市海上旅游观光产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填管理空白,建立新兴业态规范。游艇方面:调研推进试点游艇休闲旅游项目,吸收国内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起草完成《青岛市游艇租赁备案办法(草稿)》。帆船方面:从促进帆船运动发展、做大做强帆船产业出发,出台行业管理自律性文件《青岛市运动帆船注册管理试行规定》,起草《帆船、摩托艇备案管理办法(草稿)》,破解发展难点、痛点和堵点。钓鱼船方面:加强对渔船和钓鱼船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船员配备不合格、设施不齐、使用禁用渔具等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落实职责。充分发挥市海上旅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海上旅游相关单位开展海上联合巡查3次,依法查处获涉嫌非法载客帆船1艘。加强前海一线的巡查监管,针对前海景区海上旅游违法拉客拉票行为,城管、文化旅游、交通等部门联合加大治理海上观光旅游拉客力度,维护海上旅游客运秩序。取缔违法经营码头。扎实开展海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检查航运企业68家次、船舶590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4起,处罚企业单位48家次、船员10人次。
05 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和导游服务质量
(一)加强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管理。一方面,做好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旅游景区开放按照先室外景区后室内景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开放景区30%、50%到75%的最大承载量的逐步提升要求,严防游客集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防控为先的原则,指导各旅游景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到安全有序开放,确保不发生疫情问题。另一方面,做好旅游景区免门票开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等12家国有政府定价的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向国内外游客开放。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全市国有政府定价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开放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2家免门票旅游景区名单、景区游览预约方式、景区最大日承载量以及落实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宣传引导游客养成预约游览、文明旅游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导游服务质量管理。一方面,做好《青岛旅游》(导游词)编撰工作。9月27日完成《青岛旅游》初级版本初稿30万字,中级版本48万字。目前,根据专家意见已经完成第三轮稿件修编工作,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第四轮稿件修编,同时启动出版发行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导游岗前培训。在崂山、李沧、西海岸分批次开展现场培训交流会,重点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