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经营者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责任“悬空”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企业想管、愿管但不会管。记分管理通知的出台就是为了破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难题,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最小工作单元。
实行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计分管理是为加强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点营运车辆安全生产,督促经营者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营运行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实行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计分管理是破解长期以来经营者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责任“悬空”问题的创新举措,也是解决企业想管、愿管但不会管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记分对象
1.重点企业:“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
2.重点车辆:“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
两客一危即三类以上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车辆。
记分管理项目
道路运输重点企业: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对营运驾驶人和车辆管理不到位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
1、发生安全责任事
2、技术标准不达标
3、装置配备不到位
记分管理渠道
1.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2.通过合法安装的监控设施、设备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执法部门抄告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
4.他人举报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途径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分管理
重点企业和重点营运车辆1个年度内记分管理总分20分。
(一)重点企业
对安全生产记分达到15分及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管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1次安全生产联合约谈,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
对安全生产记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安全风险企业名单管理。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责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二)重点车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规行为记满10分的,停运整改15天~1个月(累计记分10分,停运整改15天;一次记满10分,停运整改1个月)。
记满15分,纳入重点监控车辆名单管理,停运整顿1~3个月(累计扣满15分的,停运整改1个月;一次性扣满15分的,停运整改3个月)。对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客运车辆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取消其加班车、临时包车资格;对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向社会公告,并建议货源企业、物流运输企业限制使用。
记满18分的,纳入安全风险车辆名单管理,停运整改6个月,经营期满不再换发《道路运输证》,并相应缩减企业该线路车辆数。
记满20分的,记分车辆直接退出营运市场。
上述停运整改从作出记分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始执行。
道路运输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计分标准
1、一次记20分情形
2、一次记15分情形
3、一次记10分情形
4、一次记5分情形
5、一次记3分情形
6、一次记1分情形
记分来源
1、客运车辆计分标准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计分标准
3、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共同记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