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红网时间(通讯员赵燕珍)近日,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用“四严”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是严格认证生产加工。豆制品的生产者、加工者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资格,严禁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严禁小作坊生产加工非发酵豆制品。市区和两县全面关停取缔非发酵豆制品小作坊,乡镇非发酵豆制品小作坊随着获证生产企业分布范围的扩大逐步关停取缔。
二是严格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生产加工的豆制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包装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使用农业部门批准的转基因大豆生产豆制品的,应当依法在包装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注。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要根据产品储存要求设置冷库,使用冷藏车运输,在直销点设置冷藏柜,实现储运销售冷链。
第三,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企业(商店)、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中餐饮单位和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户应当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依法实施豆制品来源信息公示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未经认证的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的豆制品和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非发酵豆制品。
第四,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豆制品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超限量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有毒有害物质、非法购买和使用无证豆制品、未按规定取得合格证和票证、未按储存条件储存、销售和使用产品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不合格豆制品生产者,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将刑事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严肃查处农贸市场开办者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审查进场生产经营者资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履行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