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在滚动,羊在休息,坐在地上抽烟...
你听过这些“通俗易懂”的术语吗?
实际上,
他们都谈论不同形式的高利贷,
本质上,它是通过“滚动利润”,
让借款人陷入债务。
危害这么大,你在乎吗?
去年5月28日,
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投票通过,
明确禁止高利贷放贷!
好好保管吧!
案例:高利贷到底有多可怕?
不久前,在辽宁金州读书的李媛媛不小心摔坏了室友的手机。为了补偿,她通过3000元的分期贷款解决了此事。然而,令她惊讶的是,15个月内,贷款在55家公司间流转,3000元的债务增加到69万元。
李媛媛想死,看着贷款的违约付款和逾期付款日益增加。为了还债,她父母抵押了她的房子,到处借钱,但只还了58万,剩下的11万再也补不上了。最后,她不得不向公安局报案。
今年4月,四川绵阳,一起为儿子放高利贷200多万,某村委会女主任李琼枝挪用公款45万,同样令人唏嘘。据报道,李琼枝纵容儿子刘,导致其懒惰、挥霍无度,并向家人借高利贷。
“2012年的一天,儿子把我叫到一个茶馆。一群凶神恶煞的人说我儿子欠他们钱。我当时吓坏了,才知道他欠了高利贷。”李琼枝说,他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材料,挖掘机等等,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晚上找了一份兼职,仍然不够偿还欠款。每天几十个催债电话让李琼枝几近崩溃...
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高利贷!
事实上,这样的事件只是成千上万的高利贷者中的一个例子。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高利贷而陷入绝望甚至自杀。想借高利贷,基本需要有身份证。因为门槛低,很多受害者并没有真正认真思考自己的经济状况,最终导致家庭破碎,妻离子散的局面。
民法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息借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确利息支付方式,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这一次,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对高利贷进行了规范。同时,也是我国首次在全国人大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贷,代表了国家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高利贷的态度!
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发。首先,法律禁止高利贷,法律保护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息,但超过规定限额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超过规定数额的“砍头利率”和以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等形式出现的变相利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借款合同中对利息的约定要明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无利益。
除了用法律来规范高利贷,
我们也要勇于放高利贷。
勇于说“不”!
对个人来说,
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不要轻易相信或者
接受各种优惠宣传和高利贷诱导,
万一被骗了,
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通报
及时反馈和报警。
帮你写合同,然后帮你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