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成本包括哪些项目(企业支付的哪些项目属于佣金?关于佣金常见的14个问题!一文详解)

01。企业支付的哪些项目是佣金?委托合法吗?

答案:1。代理费;2.介绍费;3.住宿费;4.推荐费;5.经纪服务费。

佣金是合法的,《禁止商业贿赂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的劳动报酬。经营者必须以明示方式支付佣金,支付和接受佣金的人必须如实记录。



02。佣金支付的证据链有哪些?

答案:1。销售合同或服务协议;

2.协议或委托合同(销售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有约定的,无需另行提供);

3.银行付款证明(国内个人的现金收据等。);

4.佣金结算进度说明;

5.佣金收款人出具的合法佣金单据,如佣金发票等。;

6.受托方的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等。;

7.佣金计算和分配表等。


03。销售提成和销售返利有什么区别?

营业成本包括哪些

答:销售提成是指经营者给予在市场上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介的劳动报酬。中介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等。

销售回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返还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商品价款的一定比例。销售返利可分为隐性返利和显性返利。暗扣是指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属于行贿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明示扣除是指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折扣金额单独开票,则折扣金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04。佣金和营销服务费有什么区别?

答案:1。《民法典》第963条:居间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居间人的服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而导致合同成立的,居间人的报酬由合同双方平等承担。

居间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第964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因此,佣金是否支付与合同是否签订密切相关。如果合同完成,会产生佣金,如果合同没有完成,佣金就没有了。

营销费用是指企业为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知名度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比如发传单等。,这些费用和合同能不能签无关。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其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可见,广告通常只是一种推送服务,与合同签订与否没有必然联系。营销费用一般是计入营业费用的广告费或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


05。佣金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答:扣除限额按一般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额的5%计算。(财税[2009]29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扣除退保金后不超过当年保费总收入18%(含)的部分,允许扣除。之前,财险为15%,PICC为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境外机构支付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据实扣除。(国税发[2009]31号)

对从事代理服务且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及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发生的实际经营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2012年15日)


06.5%税前扣除限额。计算基数是企业总收入还是每份合同的收入额?

答:电信企业按企业总收入的5%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2012年15日)

其他企业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财税[2009]29号)


07。佣金的扣除限额是按实际收入额计算还是按合同签订的收入额计算?

回复: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项,其他企业:按照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员工、代理人、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中确认的收入额的5%计算限额。).

这里明确了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是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即用于计算佣金或手续费的收入金额,而不是会计或税务上确认的收入金额。


08。我们公司根据销量支付固定的佣金,也就是每卖出一吨帮付100元佣金。佣金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答:按销售额支付固定佣金的,应折算成实际销售收入后计算佣金扣除限额。


0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佣金超过5%的部分在哪个申报表中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去年该房企与国内某知名房屋营销机构签订《房屋代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300万元,营销公司提成96万元。请问:是否超标?个税怎么调?

回答:允许税前扣除:1300 * 5% = 65万,增加部分= 96-65 = 31万。

在佣金和手续费项下的105000纳税调整项目表第23 (11)行进行纳税调整。


10。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如何核算?

答:借:销售费用-佣金96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96万元


十一。企业收到的销售佣金如何开具项目发票?

答:开票项目:经纪代理服务-佣金。


12。委托财务公司帮我们收应收账款。我们公司是不是要把财务公司收的钱的20%作为佣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者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可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是费用和佣金的支付对象。财务公司不具备上述合法业务资格的,不属于收费或佣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1年1月26日)


十三。佣金可以发给员工吗?

回答:不是,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商的劳动报酬。只有中间商,不是双方,也不是双方的代理或经理,才能接受佣金。

这里的中间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不包括这家企业的员工。因此,贵公司支付给员工的销售提成不属于提成,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不需要取得佣金发票。


14。支付个人佣金需要银行转账吗?现金支付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支付个人佣金,不一定要银行转账,也可以现金支付。


也就是说,并没有硬性规定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只能通过转账的方式在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以外的单位的费用和佣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来源:郝先生说会计,晶晶亮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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