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
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直接费用,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直接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发生的费用,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险费用、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及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等组成。
①人员成本。指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指保障物业服务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运行和维护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责任应当支付的维修费用,以及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③绿色维护成本。指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苗木费、农药化肥费等。管理、维护和绿化所需。包括不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苗木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④卫生费用。指购买工具费、消毒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材料费、卫生费等。要求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环境卫生。
⑤订单维护成本。指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秩序所需的设备器材费、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该设备不包括已包含在共享设备中的监控设备。
⑥物业共用部位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责任保险费用。指物业服务企业为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众责任险而支付的保险费,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支付的保险费为准。
⑦办公费用。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持管理区域内正常的物业服务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交通、房租、水电、供暖、通讯、书报等费用。
⑧固定资产折旧。指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折旧额。物业固定资产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小区内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资产。
④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指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2)间接费用,也称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时,为保证相关物业服务的正常进行,每个物业服务项目所承担的管理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多个物业服务项目时,为保证相关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会产生员工工资、法定福利、非法定福利、招聘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材料采购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当地交通费、车辆使用费(油费、路桥费、维修费等。),差旅费,租赁等等。
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按一定比例分摊到物业管理项目中,称为物业服务企业间接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所辖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面积或者应收的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兼营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实现收入的比例在其他业务和物业服务之间分摊,再按照上述方式在所辖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分摊。
2.物业服务企业成本
指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无直接关系,属于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包括:
(1)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市场部除外)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员工法定福利、员工非法定福利、招聘费用、培训费、工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材料采购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当地交通费、车辆使用费(油费、路桥费、维修费等。)、差旅费、租金和管理费、办公设备维护费。
(2)营业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市场部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职工薪酬、职工法定福利、职工非法定福利、招聘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材料采购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当地交通费、车辆使用费(油费、路桥费、维修费等。)、差旅费、租赁及管理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网络通讯费、会议。
(3)财务费用。如银行利息、银行扣款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