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补差价图片(网购“超低价平板”,下单后需再补差价吗?)

中国法院报(陈丽峰、兰秀华)11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白某低价买了一台iPad,店家要求补差价再发货,引发纠纷。在执法法官释法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案件得以了结。

白是一个网购爱好者。2021年9月1日上午,白像往常一样逛淘宝,发现某店铺销售的iPad售价仅为799.8元,市场价却是7998元。白觉得店家价签不对,可以趁机错过,赶紧给商品拍照。但是过了最晚发货时间,店家还是没有发货。联系客服后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需要补足1000元的差价才能发货。白拒绝了客服补差价的要求,向淘宝平台投诉。淘宝客服介入后,店家承诺发货,但在约定时间后仍未履行。无奈之下,白将该店起诉至永定法院。

考虑到白远离外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法法官决定通过网上开庭审理、网上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店家辩称,自己是今年3月转让店铺的,网店的实际经营者不是自己。货款也已经通过淘宝平台返还给白,淘宝平台也做出了处罚。商场拒绝了白继续发货的要求。

面对双方的坚持和不妥协,法官决定采用分别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先告诉白,现在的货款已经退给他了。即使可以认定商家欺诈,根据“一退三赔”的规则,法院也不能完全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同时,法官劝说店家,虽然他辩称店家已经转让,但店家的注册合法经营者并未变更,他仍有相关法律责任。

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店家支付白1000元赔偿金。

法官提醒: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从商家处购买商品,通过信息网络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由此建立买卖合同。电子订单是合同的体现,买卖双方是网购合同的相对人。如争议无法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要警惕低价陷阱。

与传统现实购物相比,网购具有价格低廉的先天优势,但价格低廉是有限的,过低的价格可能隐藏着陷阱。网络交易中的不法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理特点,采取免费赠送、“秒杀”、“特供”等低价行为,以满折、购物津贴、抽奖等方式抢红包。,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然后通过“钓鱼”、要求提前付款等手段,使消费者落入陷阱。消费者要注意识别正规的网上促销折扣和欺诈,不要盲目追求低价。

补差价图片

作为商家,不管卖的是什么商品,不管打折促销力度有多大,商家都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能玩花样伤害甚至欺骗消费者。给两者& # 34;真诚& # 34;价格,也要提供& # 34;诚实& # 34;质量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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