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买买
双十一又来了,各大品牌的优惠活动陆续推出,“买一送一”、“全场满减”、“关注店铺参与抽奖”等......相信大家对商家的促销三部曲都不陌生,优惠活动不错,但是在整理决算的时候,卖家的财务人员就会头大。促销活动下的商品销售应该如何计算纳税?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双十一的税务攻略吧!
0
一个
方案一:买一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送一的组合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的,不属于捐赠,应按照各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配销售总额,确认销售收入。
0
2
备选方案2:全额减免
满减其实是一种打折卖货的方式。来看看全减下各种税的计算点吧~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折扣额减征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通知》(国税函〔201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打折出售商品。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可以对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折扣销售货物,是指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即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未注明折扣金额,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金额的,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工商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折扣,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0
三
方案三:关注参与抽奖的店铺。
在双十一购物节,很多商家不仅在商品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力度,还会组织消费者关注店铺,参与后续抽奖活动。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要征税呢?
这种送礼行为算是销售行为,也需要按规定申报~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商品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无正当理由有条例第七条所称明显低价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销售货物行为而不销售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工商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商品、财产和劳务进行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的,视同销售商品、转移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在,大家都清楚双十一活动的计税方法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东莞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来源: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