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怎么算啊比如8.8折(折扣、折让、买赠和返利等不同销售方式的财税应对)

作者:水中之鱼(士兵研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激励经销商,会制定返利激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一般的方法有: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扣、销售退货、还本、以旧换新、买一送一等。一些企业在选择“返利”销售方式时,往往忽略了相关的税收因素。众所周知,不同的“返利”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的处理方式不同,计税方式不同会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不同。



一个

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也称为折扣销售。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二)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折扣金额单独开票,无论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金额都不得从销售金额中扣除。如果是支付给出版商的书籍、报纸、杂志等的发行费。受出版社委托代征的,应当按照前述“折价销售”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扣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56号)明确,上述“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是指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未注明折扣金额,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金额的,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金额。

开具发票后发生折扣的,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开具红字发票。(参见销售折扣办公室的描述)。扣除当前增值税。


II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商品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原因,卖方需要给予买方的一种价格折扣。本质上是对原有销量的削减。

(一)企业所得税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企业销售商品发生销售折扣的,应当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二)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错误开票、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部分销售退回、销售折扣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买方可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填写信息表时,未填写蓝色字对应的专用发票信息,信息表中所列的增值税应暂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买方应在填写信息表时用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交付给买方,买方未使用其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和抵扣,卖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卖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通过网络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系统。

(3)卖方凭税务机关系统验证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负数输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以凭信息表的电子信息或纸质信息向税务机关系统核对信息表的内容。

打折怎么算

3.纳税人需要开具普通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张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注:专用发票可以冲抵部分红色金额,普通发票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后重新开具

礼品销售(买一送一)


“买一送一”的赠品是建立在补偿的基础上的,不算销售,本质上是打折。但如果不是直接销售商品,而是以促进销售、增进联系为功利目的,那么礼品就应该作为销售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送一的组合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当将销售总额按照各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配,以确认各项目的销售收入。”

(二)增值税

一、同类捆绑销售,销售的商品和赠品属于同一类商品。这种赠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是有偿赠品,本质上是销售折扣。买一送一,也算是卖了两个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是销售收入已经覆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在会计实务中,收入按实收金额入账,销售成本分两块结转;在税法上,赠品作为折扣处理,但要求开具发票两张,一张注明是折扣;发票上未注明的赠品,或者单独开具红字发票的,不得从收入中扣除,即赠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二是异质捆绑销售,销售的商品和赠品不是同一种商品。比如买皮鞋换袜子,买冰箱换微波炉等等。,都是异类捆绑销售。在这种有偿赠送方式中,赠品在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用”处理;但在税法上是作为折扣处理的,但要求销售的商品和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该赠品应被视为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买一送一”销售方式的税务处理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指免费赠送的食品,免费是指受赠方不会获得金钱、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但是买一送一不是免费的。不买一个,不送一个。所以赠品是建立在付费的基础上,不算销售,本质上是打折。

但如果不直接卖货,出于促进销售、增进联系的功利目的,会赠送一些纪念品、宣传品、样品给客户。在商业实践中,捐赠的商品,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都会按成本价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如果是购买的礼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是自制赠品,应同时确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IV

销售回扣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促销商品,给经销商的一种返利率。它不仅可以提高销售业绩,而且对卖家来说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控制手段。常见的形式有两种: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

(一)现金回扣

企业通常根据商家的销售情况计算返点(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年底以现金形式返还给商家。

1。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2。增值税

国税发[1997]167号和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不论有无平售,都应按照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取得返还资金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抵扣。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本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购进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购进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属于平销返利,要开红字销售发票。

(二)实物回扣

企业以实物回报企业利润。

所得税会将支付给经销商的实物返利作为销售费用处理,这是新收入标准颁布前的惯用方法。增值税被视为销售额。

根据新的收入准则,对甲乙双方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进行分析认定,在甲方完成相应履约时确认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对于达到销售金额后给予的实物报酬,该义务为或有对价。

成本应在正常销售的商品和奖励商品之间进行分配。


五个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又称销售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比如现金折扣的表述有:3/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货款打2折;20天内付款,优惠1%;30天内付清。

1。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2。增值税

销售收入按折扣前的金额确定,不扣除销售收入,所以现金折扣增值税应按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额征收。

中国税法赋予税务机关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在根据业务本质作出相应的财务和税务处理时,不仅要充分论证税法的可行性,还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资料进行良好的沟通,使税务机关认可企业作出的规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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