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聊犯罪团伙的“引流”推手是一名19岁的少女。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某女子学院学生林绫联合好友诗诗组建QQ群,编辑色情、诱惑性文字,吸引他人添加裸聊的犯罪团伙成员QQ号,导致多人被敲诈,林绫从中获利10余万元。
3月31日,本报讯(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林绫等人提起公诉。
青浦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小圩支派出所报警称,其在QQ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人民币3500元。原来,肖伟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叫“桃酱”的博主发了一条消息,上面写着“互相看看”两个字。他很激动,暗暗信任对方,加了对方指定的QQ。通过这个QQ和对方裸聊后,被敲诈了。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几名嫌疑人落网。令人惊讶的是,一名19岁的女子学院学生是这起案件的幕后黑手。
被告微博发帖资料图片由青浦检察院提供
林绫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历:从2019年10月开始,她在网上接受裸聊犯罪团伙的“任务”,到各个平台“引流”。犯罪团伙告诉她,每成功引流一次会给她2元“奖励”,于是林绫就在各个平台上徘徊操作。
不久后,林绫觉得“效率”不高,就和朋友石石一起建立了一个QQ群,在百度贴吧拉拢吴东等想找工作赚钱的人,在群里发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QQ号。吴东等人申请,然后散布到各个平台,假扮成女性,贴一些“阿姨要找弟弟”“小姐姐真的找不到男生”之类的话,引诱一些意志力薄弱的人。然而,这些QQ号实际上是犯罪团伙提供的。添加后会被团伙诱导裸聊。裸聊过程中会偷偷录视频,然后团伙以此要挟受害人,威胁要让受害人臭名昭著,让他“被学校/公司开除”,受害人就得“破财免灾”。
林绫建群后不用再忙着“引流”,而是开始了对群成员的管理。她告诉群友:每增加一个人的QQ号,就会得到1.1到1.7元的“奖励”。QQ群越来越大,最多的时候有近百人。吴东和其他人并不怀疑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他们甚至为了“冲业绩”自己去开小号加这些QQ号,但是加了之后被发来的内容吓了一跳,从而意识到这是违法犯罪。但他们觉得应该与此无关,之后继续“引流”。
至案发时,林绫已非法获利10余万元,该集团吴东等人还从林绫非法获利数万元。仅吴东一人就为裸聊犯罪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者遍布全国。
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林绫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3月2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林绫等人提起公诉。
(文中均为化名)
资料来源: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