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商标的赔偿上限从300万提高到500万元。乘客不系安全带是不允许出站的。外地牌照车辆每年只能申请12次“进京证”。泄露用户住宿信息和交流内容被官方处罚。同一境外机构QFII/RQFII与直接市场准入渠道项下债券进行非交易划转时,资本账户可以直接划转...11月,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国家法律法规
恶意注册商标最高赔偿500万。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决定将正式实施。此次修法重点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范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
此次修改,根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规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将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商标侵权法定赔偿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新商标法第四条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500多条用户财产信息将被处罚。
1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正式实施。
《解释》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认定标准:大量传播违法信息的,应当从违法信息的数量和传播范围判断;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从泄露用户信息的数量、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判断;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应当从相关证据对涉案案件的重要性、灭失证据的次数、对刑事诉讼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判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重要性、犯罪记录、后果等方面进行判断。
比如《解释》第四条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的,有“造成行踪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财产信息泄露五百条以上”、“造成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泄露五千条以上”等八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损害”。
乘客不系安全带不会离开客运站。
11月1日起,新修订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新版《规范》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明确了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完善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汽车客运站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
修订后的《规范》要求,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严格检查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行李和车辆,确保“三停”“六停”。“三停”即危险品不停车、无关人员不停车(出发区)、无关车辆不停车。“六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常规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客车不出站、乘客不系安全带、驾驶员不符合要求、营运客车证件不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不系安全带不出站”是本次修改增加的内容。
办税服务新标准:70种证明材料无需提交。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将正式实施。
新版服务规范取消了印花税票销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和场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两项审批。将税务登记改为信息报告,对新办企业实行“一揽子”;变税务注销为纳税申报,实行“免”、“即办”、“承诺”,下大力气优化新的注销程序。
新版服务规范大幅简化纳税人办税信息,其他部门70种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交,148项事项“最多跑一次”。免税和出口退税的规定退税时间将从20个工作日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央行制定颁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自11月15日起施行。
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原《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将人民币提款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中心支行,取消初审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将贵金属纪念币图案纳入管理,扩大管理半径;提出禁止使用人民币图样和未经许可可以使用的情形,细化人民币图样使用规则;明确检查处罚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中国的债券市场更加开放,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更加方便。
11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通知》将正式实施。《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与市场直接准入通道项下债券进行非交易划转,资本账户可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进入市场只需备案一次。
《通知》解决了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债券转让、资金划转和重复备案的问题。央行表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市场的便利性,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地方法律法规
北京:出京公交车一年最多可办理12次进京证。
11月1日起,将在北京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北京市关于对部分小客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内只能申领12张《进京证》,每张发放的《进京证》最长服务期限为7天,外地小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北京市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不含主干道)。《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按停车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证的天数。
据悉,外埠车辆进京有以下新举措:一是扩大外埠车辆进京限制区域,进入六环以内(不含)道路和通州区全境道路(不含主干道)的,必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二、进京证要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的左下方(如果是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证件,需要自己下载打印)。三是每辆车每年最多可申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通行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第四,“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要驶出限行范围,也就是说除了限行天数外,外地牌照的车辆停放也会受到限制。
北京:违规3次将禁止房源“上线”
11月1日起,《北京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租赁信息互联网发布的通知》将正式实施。《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前,必须表明身份。有三次以上违规房源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互联网交易平台有六项审核管理责任:房屋照片应与现实相符;租金、佣金等。都有明确的标记;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机构(含分支机构)重复发布;如果同一个房子由很多不同的机构发布,会逐渐组合展示;不显示和发布超过30天未维护的房源信息;不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深圳:安全带“谁不系谁受罚”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元。
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将正式实施。条例修正案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在驾驶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罚款200元;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向乘客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五百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向乘客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条例修正案还规定,机动车应当位于采光条件好的路段;与对向车辆或者行人交叉路口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紧贴前车行驶时,临时停车或者停止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处500元罚款。
太原:重点管理区养犬不牵绳将被罚款。
新修订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在太原实施。根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外出不带牵引带或者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养犬行为。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犬并持犬主身份证明和犬只免疫证明,直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每只狗第一年收500元管理费,第二年起收100元。
《规定》明确,对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域,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为犬只拴绳,拴绳长度不得超过1.2米;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阻止狗叫和攻击;避开乘电梯等的高峰时间。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非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城乡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登记处理。
(编辑:张隽、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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