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租房最新政策(北京短租房管理新规明年2月施行,核心区内不能经营短租房)

为坚决落实中央“不炒房”、“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谐,保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针对利用住宅小区经营短租引发的治安扰民问题,根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反恐怖主义法等上位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旅游局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至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四部门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通知》内容。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现正式发布该通知。



北京日租房

资料图(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安贞千龙网

《通知》明确了政策调整范围,即“住宅小区房屋使用北京市国有土地规划用途,按日或按小时收费,提供住宿和休息服务”,按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短租经营房屋。

《通知》明确了短租住房管理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首先明确了短租中房屋管理的条件。包括:应遵守本小区的管理规定;没有管理规约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本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取得出租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房屋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与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书面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书面告知社区居委会。

二是明确了短租中房屋经营者的安全责任。规定经营者应当在住宿人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人身份信息,并立即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反恐怖主义法》予以处罚。

第三,明确了互联网平台的核查责任。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对短租住房经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安全责任保证书等。,核实房源情况,实名登记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一登记交易订单签署人和实际居住人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交居住人、房屋等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短租住房,不得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电子商务法》进行处罚。

第四,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即发现住宅小区存在违规短租房屋的,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五,明确监管责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短租住房的监督检查。发现短租房屋管理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当地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公安、网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千龙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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