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将于3月15日实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基于这一规定,淘宝将全面升级七天无理由规则。据悉,淘宝新规于3月1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将于3月22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订购的商品(如个性化定制、设计等。)、鲜活易腐商品(新鲜水果、宠物等。)、消费者网上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等数字商品、计算机软件、投递的报刊、服务商品(本地服务、代购等。)、闲鱼市场个人闲置物品等。
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激活或试用后价值大幅下降的商品、商业商品、或短时间内价值波动频繁的商品(智能商品、商用厨具、黄金等。)、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拆封后容易导致产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商品(如食品、保健品等。).
其他不属于前两条范围的商品,必须强制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另外,平台原来实行“不适用”或“可选适用”,现在改为“必须适用”的行业有:家电、家装家具、珠宝、动漫、图书、古玩等。
同时,卖方单方面约定或者买卖双方约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无效。
此外,规则要求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并明确了“商品完好”的一般标准和特殊类别标准。其中,美妆、护肤品、书刊、动漫周边、游戏软件、保健品、药品等品类,如有,一次性密封包装拆封后不再遵循“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家用电器类商品。
特定类别的完整性标准定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