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实习生陈
近日,有网友向本报(www.thepaper.cn)反映,在一些购物平台,有商家提供信用卡、花呗、JD.COM白条套现服务。根据论文中的调查,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上,以“信用卡二次现金兑换”、“信用卡现金兑换”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了很多声称提供套现服务的商家。这些商家均表示,套现需要收取6%至10%不等的“手续费”。
在购物平台上,许多商家提供现金服务,如信用卡、花呗和JD.COM借条。
针对此事,广东郭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对本报表示,消费者不仅损失了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还容易被骗,维权困难。提供套现服务的商户,套现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而银行和购物平台应该采取措施打击非法套现,否则,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处罚。
8月11日,该报分别向淘宝和拼多多官方客服举报其平台存在涉嫌提供非法套现服务的商家,并提供了相关凭据。截至8月17日11时,本报尚未收到淘宝和拼多多对此事的回复。
8月17日上午,该报注意到,拼多多已无法用相关关键词找到提供套现服务的商家,淘宝仍能找到提供套现服务的商家。
商家声称提供套现服务,收取6%-10%的“手续费”
近日,论文发现,在淘宝和拼多多上,以“信用卡第二现金”、“信用卡现金”为关键词,可以检索到很多声称提供信用卡、花呗、JD.COM白条等现金服务的商家。本报联系了多家商家,他们都表示可以提供套现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淘宝、拼多多对“信用卡”、“提现”、“套现”等关键词进行了屏蔽,但这些提供套现服务的商家却通过拼音、缩写等方式规避了屏蔽手段。
在购物平台上,许多商家提供现金服务,如信用卡、花呗和JD.COM借条。
本报采访多家商家了解到,主要的套现方式是让消费者用信用卡、花坛、JD.COM白条等拍下虚拟商品,然后商家扣除手续费后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返还本金。一般情况下,商家会收取现金金额的6%-10%作为“手续费”。
论文加了淘宝商家“木易信誉”的微信,其在朋友圈的签名是“信用卡还款,花呗,借条,信用卡提现”,朋友圈里还贴了很多提现相关的广告。
在拼多多,名为“方圆诚信支付10”的商家称,消费者通过花呗提现,花呗“手续费”6元起步,超过6元后,收取提现金额的6%。论文提出现金花呗额度100元。然后,商家发来一个商品链接,纸上拍下一个价值100元的虚拟物品,用一个花园支付。之后,商家通过记者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扣除6元“手续费”,将94元打回记者账户。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真正的商品流通。
在购物平台上,许多商家提供现金服务,如信用卡、花呗和JD.COM借条。
律师:套现到一定金额涉及非法经营罪
论文发现,自信用卡诞生以来,犯罪分子就利用信用卡套现牟利。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利用销售点终端机(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假价格、现金返还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近年来,JD.COM借条、柏华等互联网网络消费信贷产品发展迅速,相应的套现方式也随之出现。
报纸注意到,花呗页面有一条提醒:现金不能提现。支付宝在线客服也回复称,花呗不能提现、转账,提现属于违规操作,会影响用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服务。
公开报道显示,经公安机关侦查,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90后杜某等人利用多家网店,勾结全国多个电商用户虚构交易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作案过程中,杜某某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
2017年12月,该案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杜某某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也是国内首例利用“花呗”非法套现被判刑的案件。
广东郭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说,JD.COM、柏华等开出借条。类似于信用卡的操作原理。虽然JD.COM白条等柏华非法套现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从法律上讲,当时JD.COM的现金数额为柏华的借据等。达到一定数额,提供非法套现的商家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廖建勋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所以,如果电商平台不采取措施打击非法套现,行政部门是可以处罚的,平台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对于购物平台来说,上述套现行为难以认定,也是平台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虽然平台在不断完善风控体系,将消费行为与征信联系起来,但是完全杜绝套现是非常困难的。
编辑:崔璇
校对:张燕